报道揭露决策大权在握 纳吉受促扛起一马丑闻

《当今大马》2015年5月27日 下午2点00分

《当今大马》昨天独家报道,尽管首相纳吉仅担任一马公司顾问团主席,没有参与具体决策,但文件却显示,事情可能并非如此。根据一马公司前身“登州投资机构”的章程,纳吉其实完全掌握决策权。

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潘俭伟今天指出,根据这次的揭露,确认了首相纳吉需为一马公司420亿令吉丑闻的谎言负起全责。

“上述爆料揭穿了首相早前具有意图地撇清他自己没有涉及一马公司的管理和营运的面目。”

戳破仅提供建议说词

目前遭纳吉起诉诽谤的潘俭伟在今天文告表示,一马公司丑闻最初由英国《星期日泰晤时报》和《砂拉越报告》揭发以前,一马公司在2015年3月1日的报道说:“马来西亚政府表示首相没有参与一马公司的日常运作,它是由一个专业和具有经验的团队执行工作。”

“在这之前,即便是纳吉就我对一马公司议题穷追猛打的声明涉嫌诽谤而在2014年11月21日发给我的起诉信中,纳吉的律师明确表示‘和你的诽谤性言论不同的是……我的客户作为一马公司顾问团的主席,只是向负责管理和营运一马公司的董事局提供建议。’”

潘俭伟补充,虽然一马公司严正否认,但纳吉在一马公司事务的参与,甚至比他们预料的更多,因为该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M&A)内阐明他的角色是掌控大权。

到国会发表部长声明

也是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的潘俭伟(见图)认为,随着这项确认,首相需对一马公司面对庞大的420亿令吉债务,以及数十亿令吉的损失和直接缺少流动现金完全扛上责任。

“纳吉应该停止假装无知和放弃滑稽的伪装说一马公司是一间健康和可挽救的公司,因为纳吉只是在否认他自己的过失和保护他自己在有关事项中的利益。”

“我们呼吁首相立刻安排在国会发表正式的部长声明,以便针对所有发生马来西亚的丑闻,特别是一马公司被掠夺的这宗世纪丑闻,给予一个完整和全面的解释。”

纳吉须厘清多重疑点

潘俭伟补充,身兼财长的纳吉尤其必须全面解释,他最初把10亿美元投资在沙地石油国际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把额外的10亿美元贷款扩展到Petrosaudi 的参与度。

“纳吉也必须解释为何他批准直接支付逾10亿美元的款额给刘特佐控制且具有争议的Good Star Limited,以及为何有一笔2亿6000万美元的资金从一马公司被挪用,让刘特佐用于购买敦玛目泰益家族的UBG Bhd。”

潘俭伟进一步表示,此外,纳吉现在就必须解释,为何一马公司进行筹集总额为65亿美元的债券时,支付超过10%的费用予高盛集团,以及为何从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为这笔35亿美元的债券需要有一个昂贵的担保要求。

一马公司钱究竟在哪?

“更重要的是,纳吉必须披露以上所有一马公司的钱到今天究竟是在那里。以上所述已造成一马公司迄今面临可怕的困境,包括它已经没有钱去偿还其堆积如山的债务,以及支付它每年大约是25亿令吉的利息。”

《当今大马》昨天报道,作为一马公司前身的登州投资机构,其章程赋予纳吉左右重大决策的权力

根据该机构志期2009年9月2日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若该机构要作出任何财务承诺,包括投资,重组或任何涉及中央政府政策、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事项,都必须得到首相的书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