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介入蒂琶争子案 伊庭批准暂缓执行庭令

《当今大马》2014年6月30日 中午1点25分

下午3点更新

森州蒂琶争子案有新进展,芙蓉伊斯兰高庭批准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所申请的暂缓执行令。

芙蓉伊斯兰高庭在去年9月19日把印裔兴都妇女蒂琶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已经皈依伊斯兰教的前夫伊兹万,并指示警方协助伊兹万取回孩子。

同时,法官卡玛巴沙(Kamal Bashah Ahmad Tajuddin)在聆听卡立阿布巴卡代表律师的陈词后,也批准其单方面申请,介入此案的审讯。

卡立阿布巴卡代表律师是祖基菲里(Zulkifli Che Yong)和阿兹米莱士(Azmi Rais)。

据了解,卡立阿布巴卡上周四已通过总检察署,向民事高庭入禀暂缓执行令申请,以暂缓执行庭令,为蒂琶取得孩子抚养权。

等待厘清两庭权限

祖基菲里稍后告诉记者,卡立阿布巴卡今日所取得的暂缓执行令,将等待至上诉庭或联邦法院,厘清民事法庭和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为止。

祖基菲里也表示,总警长的入禀并非是要干预改教争子案,相反是因为民事和伊斯兰法庭出现不同的庭令,导致警方很难执行任务。

他表示,这是源自两个法庭拥有不同的权限,民事法庭的权力源自联邦宪法第121条款,而伊斯兰法庭则源自第121(1A)条款。

“伊斯兰法庭已经同意冻结他们为伊兹旺向警方发出的庭令,直到上诉庭或联邦法院裁定伊斯兰法庭和民事法庭在这些案件的权限,并裁定儿童法令第52条文的问题。”

伊兹万(Izwan Abdullah)原名威兰(N Viran),他之前在未经蒂琶同意下,单方面将孩子的宗教信仰,从兴都教改为伊斯兰教。

他今日在伊斯兰高庭开庭之前,也曾在两名非政府组织成员陪同下短暂现身法庭。

前夫强行带走儿子

在芙蓉伊斯兰高庭去年下判后,森州芙蓉高庭却于今年4月7日裁决,蒂琶取得两名孩子的抚养权。

败诉的伊兹万,两日后在未经许可下强硬带走6岁儿子,而且在上诉庭再度遇挫后,依然拒绝交出儿子。

芙蓉高庭今年5月21日向警方发出庭令,促警方协助蒂琶取回儿子。

在这之前,卡立阿布巴卡多次表明,警方保持“中立”立场,不会执行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