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著」政策,存有人权?

《東方日報》龙门阵 2013年11月26日

•作者: 巖巖• , 栏名: 鄂尔多斯

大家平日里经常会谈人权,但人权究竟在每个人的生命里以怎样的形式存在?也许有人说,它是生命的自由存在,自由表达,自由发展,但这种自由有没有限制?

在《人权宣言》第29条第二节写到:「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並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適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看来人权中的自由也是有制约的,要受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制约。

马来西亚20世纪70年代,国家制定了新经济政策,用来扶持和提高马来人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就人权来讲,此政策没有公平的对待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

但就国家利益、普遍福利来说,需要考虑到制定此政策的歷史背景和社会矛盾,当时是513事件之后,华人在经济领域掌控了大部分的財富,而大多数马来人都生活在乡村,以农为生。財富在族群之间分佈的不均衡极大地威胁到社会的安定与国家的稳定。所以实施新经济政策,长时间看来,在一定程度上安定住了社会,稳定住了国家,但也是用一个族群的经济权利的平等换来了社会的安寧,但这也符合了人权是受制约的,受国家利益普遍福利的制约。

新经济政策实施超过40年,马来人的发展是迅速的,占国家经济的比例也大幅度提升,而且在国家的各行各业都有马来人的身影,包括航空业、汽车业、多媒体、医学、律师、商业等等。

反观华人,似乎大部分华人只聚集在商业领域,而对于从事其他领域的华人人数並不是很乐观。造成此种现状也是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家政策的引导,二是华人本身的意愿,但国家政策的引导是决定性因素,例如有些行业职位存在固打製、高等教育择生固打制等等。

类似的扶助政策,在社会財富已达到平衡的状態下,应该被废止。毕竟任何一个法律政策的制定都是为了让尽可能多的人最大限度享受人权,而不是消除了一个不平等再创造另外一个不平等。

2013年,505大选后,公佈2014財政预算案前,首相纳吉又颁布了一个新的土著经济赋权政策,声称现在的土著经济拥有权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標,所以有必要继续扶持土著。

但也有人质疑连续几年土著经济拥有权的指標性数字几乎没有变过,难道这几年土著持有经济的比例几乎没有增长?

確实人权是受制约的,受国家利益、普遍福利的制约,但国家在制定限制人权的政策和法律时,也应该受到制约,这种制约来源于人权精神——让尽可能多的人最大限度地享受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