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见香港,想起了叙利亚、利比亚。叙利亚、利比亚不都是这么走过来的吗?先抓住一件事发难,然后无限上纲,然后街头闹事,然后剧烈升级,然后大打出手,然后外力介入……
不光是叙利亚利比亚,南斯拉夫、突尼斯、埃及、”阿拉伯之春”、”颜色革命”……凡是想靠”街头民主”解决政治问题、政权问题的国家和地区,哪个到头来不是无止休街头闹事直至战乱动乱四分五裂?
只要采取街头闹事的手段,实际上就没打算解决问题——街头是讲理的地方吗?有理讲得清吗?既然不打算讲理,那就是公开逼迫对手让步。而实际上不管让步不让步,结果都要升级大闹——不让步,那就是”对抗民主”,要升级大闹;让步,那就是认输,要追究责任,更要升级大闹。这次香港闹事,先是说反对修改引渡条例。等修改引渡条例被无限期搁置了,又马上提高要价,要追究责任改组政权。鲁迅早就说过:“中国的事,此退一步,而彼不进者极少,大抵反进两步,非力批其颊,彼决不止步也。”香港特区政府退了一步,对方一下子进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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