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要闻 地方 2013-01-30 10:56
巴维斯汉曾以330令吉,在20天内取得了大马蓝色身份证。(图:光明日报) |
(沙巴•亚庇29日讯)来自巴基斯坦的商人巴维斯汉胡辛汉,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听证会上供证时说,他在1992年时曾以330令吉申请大马身份证,并在20天後就取得一张“有问题"的蓝色身份证。
他说,身份证上资料显示国民登记局是於1985年签发,也就是在他提出申请的7年前。
申请年份“有问题"
44岁的他声称,当年是听到另一巴基斯坦男子依克兰提及,当局在为巴基斯坦、菲律宾和印尼人办理身份证,於是便交给对方8张人头相、在国民登记局表格上填上个人资料及打上拇指印。
他指出,当时有发现表格上的姓名已填好,但并非自己的名字,而是叫“莫哈末沙克里夫"。他曾要求用回自己的巴基斯坦名字,但对方直言不能修改,之後他支付330令吉费用予对方。
他在过了20天後,依克兰於甘榜里卡士一间租来的单位将一张蓝色身份证交给他,身份证上写著的住址为京那巴登岸的武吉加兰,而出生地则为斗湖的甘邦慕希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