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未註册社险僱主 社会保险机构4月展开「侦查行动」

国內  2017年02月27日

对付未註册社险僱主 社会保险机构4月展开「侦查行动」约翰马林(中)在记者会上表示,社险机构將在4月展开侦查行动;左其为社险机构执法部主管海利里哈伦和起诉组主管莫诺依斯玛。 (摄影: 陈为康)

(吉隆坡27日讯 )社会保险机构將在4月起展开检举,严惩那些没有为员工註册社险的僱主。

社险机构將援引刚在去年生效的《社会保险(修正)法令》,对付犯错的僱主。该法令第5(1)条文阐明,任何僱主若没有为员工註册社险,將属於违法行为,可面对最低500令吉,最高4000令吉的「传票罚款」(Compound)。

一旦被控上法庭並定罪,则会被判处不超过1万令吉的「法庭罚款」(Denda),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除此之外,僱主也必须承担每年6%利息,作为延迟註册社险的赔偿。

—-社会保险机构副首席执行员(行动)约翰马林表示,该机构將在今年4月1日期展开「侦查行动」(OPS Kesan),对付未註册社险的僱主。

他说,侦查行动展开前,该局將给予僱主一个月的「漂白期」,在这段期限內,任何尚未註册或延误註册的僱主,能在不受到任何惩罚的情况下,为僱员註册社险。

约翰马林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为了確保所有的僱主,能够根据《1969年社会保险法令》第4条文,为僱员註册社险,该机构將在4月1日期展开侦查行动。

他指出,虽然该行动为期一个月,但之后社险机构仍会不定举办大大小小的侦查行动。

他说,官方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53万466个活跃的僱主,为650万名僱员登记社险。该局相信,仍有很多僱主,尚未帮僱员註册社险。

约翰马林说,从2016年6月1日开始,根据《社险法令》第5(1)条文,所有僱主,不论支付给僱员的薪金多少,都有义务为僱员註册社险保障。

「否则这將属於违法行为,可以罚款和起诉。」

他也表示,从2009年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社险机构已经向未註册社险的僱主发出2万9348张共价值1875万5650令吉的传票。同时共有1万1318宗因各种罪行的案件正在起诉当中。

询及对今年侦查行动的目標时,约翰马林指出,由於所有僱主都是有义务为僱员註册社险,因此当局也並没有设下明確的目標,但希望能够越来越多的僱员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