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9 10:29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8日讯)废除煽动法令联盟(GHAH)对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被判煽动罪名成立一事感到失望。
该联盟发文告指出,此举有违联邦宪法第10条文保障人民表达的自由,而煽动法令内有关“带有煽动的倾向”的定义太广。
文告指出,煽动法令是英殖民政府在1948年6月20日颁布紧急状态的一个月后订立的法令,将近3万名马来亚人民被逮捕和监禁,政党被查禁,包括马来人民联合阵线——人民联合行动委员会(PUTERAAMCJA)。
“显然这是殖民政府的法令,为了禁止批评和压迫人民,我们不再需要殖民政府的法令,应立即废除煽动法令。”
莎米妮:言论自由倒退
另一方面,国际特赦组织大马分会执行董事莎米妮指出,蔡添强被判煽动罪成是大马言论自由倒退的表现。
“当局将会继续通过法令让异议分子噤声,也进一步侵蚀国际人权法律和标准的人民合法权益。”
她发文告指出,该组织呼吁大马政府停止使用煽动法令和其他不符合国际法令和标准的法令条文,对付和平表达的异议。
“我们也呼吁当局撤销对社运分子、政治人物,例如大马政治漫画家祖纳、律师艾力克、社运分子卡立伊斯马、反对党国会议员苏仁登的控状。”
她说,大马政府必须立即废除煽动法令,检讨和修订所有其他限制言论自由的权益,以符合国际人权法律和标准。
文章来源:
星洲日報‧201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