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灯夜战 国安会法案通过三读

《东方日报》2015年12月03日

更新於晚上11时22分

(吉隆坡1日讯)国会下议院挑灯夜战,只花了短短一天时间,就在今晚10时55分,三读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

国会较早在晚上8时45分,以107票支持,74票反对,通过《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二读。

这项备受爭议的法案,在本周二才提呈国会一读,却只给予国会议员2天时间,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寻求在今天通过。

法案赋予首相极大权力,包括宣佈国內任何可能面对安全问题的地区为「安全区」,並派遣安全部队进驻该地区。

这项法案引起各方,包括在野党、非政府组织,甚至前首相敦马哈迪的批评。

多名在野党国会议员在辩论时,不断以法案违宪为重点,要求撤回这项法案。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在总结时强调,《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並没有牴触联邦宪法,这项法案也没有侵犯国家元首的权力。

他说,这项法案赋予首相宣佈「安全区」,与颁佈紧急状態不同。

法案没违宪

他表示,政府在提呈这项法案前曾諮询总检察长,並確认这项法案没有违宪。

沙希淡没有进一步说明,该法案所提及的安全区,与紧急状態有何不同,仅一再表明,此法案並没侵犯国家元首的权力。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建议,成立一个由首相率领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成员包括副首相、国防部长、內政部长、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政府首席秘书、武装部长总司令,以及全国警察总长。

国安会的功能,主要是对国家安全问题,包括涉及国家主权、国防、社会稳定、经济稳定、策略资源、国家团结等课题,擬定政策。

可指示所有机构

法案赋予国安会极大权力,除了可以基於安全理由向所有政府机构发出指示外,任何机构如果掌握重要的情报,也必须迅速向理事会匯报。

国安会可以基於国家安全课题为由,指示及协调所有政府机构的运作。

法案也指出,如果国安会认为,大马境內任何地区面对安全威胁,导致该地区的人民、经济、重要建筑,或国家利益受到伤害,首相有权通过书面方式,颁佈该地区为「安全区」。

如果一个地区被宣佈为「安全区」,国安会能派出安全部队或任何必要的政府机构,进驻「安全区」。安全区的执行主任,也有权禁止任何公眾进入安全区,也有权勒令安全区內的人士,搬迁至指定的地方。

在安全区內,安全部队有权管制任何行人、车子、船只、飞机的进出,或关闭任何通道。

安全部队也有权在没获得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及逮捕任何人士及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