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集会声援安华‧促首相辞职 “抗联”列首相12失职案例

《南洋网》2015-02-26 08:26

  • “我们抗争”联盟召开记者会,坚持“3‧07大集会”继续进行。前排左起为法利茲、张聒翔、聂纳兹米、法库鲁拉兹及阿柯玛。

(八打灵再也25日讯)“我们抗争”(KitaLawan)联盟举办的“3‧07大集会”铁定3月7日举行,以声援因鸡奸案罪成入狱5年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并列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12项失职案例,敦促后者辞职。

人民公正党青年团团长聂纳兹米说,虽然上星期一度遭执法单位打压,惟每周六下午4时在国企十合购物中心(SOGO)举行的集会将继续进行,包括3月7日(周六)的大集会。

聂纳兹米今日出席“我们抗争”联盟召开的记者会时这么说。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Jingga13组织总协调员法利茲、行动党社青团团长张聒翔、伊党青年团代表法库鲁拉兹、公青团策略主任阿柯玛,以及大马青年透镜组织媒体通讯员苏克里等。

询及上述集会在“3‧07大集会”后是否计划任何后续行动,聂纳兹米表示会在过后宣布详情。

另外,针对净选盟2.0与另13个非政府组织促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辞职一事,他也表示支持此事。

吁青年勿害怕警方

苏克里指出,自由发言及集会是受我国联邦宪法和国际人权协定的保障,因此,他呼吁大学生及青年们勿对警方的威胁感到害怕,一同参与集会,把心声传达给政府。

首相纳吉12失职案例

●通过鸡奸案对安华展开政治迫害,破坏司法威望;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负债数十亿令吉,让国家经济陷入危机,未来由人民承担;

●依然使用煽动法令惩罚人民

;●无视人民经济问题,坚持落实消费税,但本身、其家人及巫统国阵领袖继续过着奢华生活;

●管理国家经济的能力薄弱,没有能力拒绝对人民不公的经济政策,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及汽车国内税;

●漠视青年面对通货膨胀、失业、教育素质及没有学术自由的问题;

●国内贪污、滥权及国家财务漏洞问题持续猖獗,却没有诚意及政治意愿解决问题;

●不理会国人要求干净和公平的选举、石油税及反莱纳斯等诉求;

●限制媒体自由,并通过主流媒体宣扬巫统议程;

●鼓励更多种族或宗教极端组织,如土著权威组织,放任不管,衍生种族和宗教紧张关系;

●滥用政府机关,如反贪污委员会、选委会、总检察署及大马皇家警察等,造成人民对政府机关失去信心;

●应对蒙古女郎命案第二被告西鲁指是奉命行事的言论,给予厘清。

张聒翔轰梁德明不懂民主

针对民政党总秘书拿督梁德明抨击民联举行“3‧07大集会”声援安华转移视线一事,民主行动党社青团团长张聒翔大表批评,指民政党“根本不懂什么是民主主义”,并认为该党只想宣传自己而发言。

他警告梁德明,若后者不了解民主主义,或人民的意愿,就没有资格成为国会议员。

张聒翔就许多年轻人质问除了参与集会还有何办法改变国家,建议他人除了使用面子书大表不满之外,也必须确保自己已注册为选民,来决定国家未来。

他举例,砂拉越州选举即将进行,国人可通过此平台来对政府所作的决定表示不满。

伊党青年团代表法库鲁拉兹也表示,伊党会支持为安华声援的集会,因回教概念,不论宗教种族,只要被人迫害就必须为他辩护。

Jingga13组织斥贾米尔双重标准

Jingga13组织针对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贾米尔指安华鸡奸案首席检察官丹斯里沙菲益并未侵犯“指责他人通奸但没证据”(Qazaf)一事,抨击贾米尔双重标准,应在发表该评论前学习回教法律。

该组织总协调员法利茲今日召开的记者会指出,贾米尔明显对回教法及回教律师中心于2008年8月18日的决议案不知情。

“虽然《1997年回教刑事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559条第41条文没有提到‘肛交’,但根据《1997年回教法庭证供(联邦直辖区)法令》第130(2)条文,如果有任何行为或事项没有在法令条文内容明确阐述,法庭就必须沿用回教条规,而回教条规是把‘肛交’归类为‘通奸’。

“此事应交由宗教局检查,如果有足够证据显示沙菲益触犯相关法令,应带上法庭。”

贾米尔日前针对有人指控沙菲依侵犯“指责他人通奸但没证据”(Qazaf)一事,反驳Qazaf是指责他人犯下通奸的,但不能说全部都是与Qazaf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