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文】选民必须在选区重新划分运动上发挥自己的作用

来源:每日蚁论

2014年12月24日 上午 08点30分

Cindi Loo

八打灵再也:每8年,选举委员会 (EC,简称选委会)都会展开选区划分运动;有关当局都会依照各区的人口、投票人数和发展成长情况来进行选区划分工作。此任务一般需要1、2年的时间来完成。

国内上一次的选区划分工作是于2003年3月展开,随后原本应该在2011年进行选区划分的工作,但因为遇上第13届全国大选而展延举行。

长久以来,选区重划都一直被视为是执政联盟操纵选举过程的工具,有关选区重划都被指是有利于执政联盟的行动。

如今,各界民众尤其是投票者,在选区重划工作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他们应该积极投入到即将来临的有关工作中,以确保选委会能专业、负责任及透明化地处理有关工作。

在联邦宪法第13附表下,任何州政府、地方政府或不少于100名受影响选区的合格选民,一旦发现选区重划不公,都可以在有关运动展开后的30天内提出反对。

无论如何,这整个过程是繁琐的,因为选委会和受影响的各造将必须过了全国的222名国会议员及576名州议员的那一关。而且,选区重划的确切日期至今也仍未宣布。

首先,选委会必须发布一项通知,并在诸如地方议会和新闻媒体这类的公开媒介,公布其新选区划分图以及相关新选区的人口结构与其他建议,以让民众可以亲眼看到有关新选区划分图。

过后,这三个组织—州政府、地方政府或不少于100名受影响选区的合格选民—即可以在30天内提出他们的反对意见。

净选盟 2.0南马区副主席兼选区划分行动与研究团队(DART)全国主席汤姆斯(Thomas Fann)说,如果反对者没有提出有效的论据,选委会将有权拒绝有关反对意见。

他说:“因此,参与提出反对意见的选民必须出示合理的论据,那么选委会才会接受有关反对意见并采纳一些必要的建议。”

他说,他的团队已准备了信函模板,以让投票者对选区重划工作提出他们的反对意见。

有关信函模板也将提供一些例子,包括一份视察某个选区选民人数是否过少或过多以及新建议的选区是否出现畸形或是新国、州议席的名称是否能反映其身份的清单。

汤姆斯承认,有关行动看来令人感到厌倦,但随着DART提供了所需的工具,将能使有关提出反对意见的工作变得更简易,例如数字制图将能让人在谷歌地图上清楚看到所有经过重新划分的选区;还有在准备好的信件中,也会根据清单特别列出特定的反对意见。

过了30天的反对期限以后,选委会将在宪报上公布上述选区划分图供市民浏览,相关过程将重复上述反对程序。无论如何,如果每个人都满意有关选区划分,选委会将会把相关草案提交国会,并随后提呈首相。

无论如何,首相将能行使联邦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向国会提呈一份草案,并根据民众的建议做出修正;随后,新选区只要在简单多数票下就能获得通过。

然而,也曾出现选委会完全不听从民众所提出的合理建议并凭他们自身判断去推翻民众建议的情况发生,汤姆斯说,这形同一个瑕疵,他希望有关情况不会重演,尤其是如今已有更多的投票者开始对上述选区重划运动有所醒觉。

“例如,在2003年展开选区划分工作时,昔加末区国会议员(现任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廉(S. Subramaniam)就曾呼吁把位于昔加末河旁的Genuang、Genuan Selatan、Kampong Abdullah Utara和 Kampong Abdullah Selatan 纳入邻近的士基央(Sekijang) 选区,若以此河流为界,这是一项合乎逻辑的理据。”

他说:“相反的,选委会把Kampong Abdullah Selatan移到Felda Pemanis选区,并保留了昔加末的其余投票区,因为它把利民达的州议席纳入该选区中。”

因此,如果有公民团体提出足够的反对意见来进行合理的争论,并将有关意见提交给选委会的话,该委员会就将要听这些民意;毕竟,他们已公开表态,而根据法律规定,有关官员将只与受选区划分影响的相关选民会晤。

据报,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 Abdul Aziz Mohd Yusof)曾说,基于他们只需要依法听取上述相关单位或人士对选区划分所提出的反对意见,他们因而无需去听取净选盟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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