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人出席劳动节集会•顺利完成游行和平结束

•作者/本刊特约黄翠妮•

《独立新闻在线》2012年05月01日 12:45:28 pm

【本刊特约黄翠妮撰述/苏晓枫摄影】虽然日前在吉隆坡市中心举行的净选盟3.0大集会爆发冲突事件,不过,大约有500人今天还是出席了劳动节集会,集会者顺利从中央艺术坊游行至马来亚银行大厦,要求保障工人权益,同时也针对昨日首相纳吉宣布900元的最低薪金制表达不满。

20120501_labor_day_rally_20_03.jpg今天主要由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和马来西亚银行雇员职工会(NUBE)动员的劳动节集会,获得500人响应,集会者顺利从中央艺术坊游行至马来亚银行大厦。今年的主题为“工人是改变力量,以工人权利为先”(Pekerja Kuasa Perubahan, Utamkan Hak Pekerja)

集会出席者早上十点钟先在中央艺术坊聚集,然后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的带领下,众人高喊口号,举着牌子和布条,穿越李孝式路以及Kota Raya 最后抵达马来亚银行大厦(Menara Maybank)。

去年的劳动节集会,警方不但压制游行,更逮捕了21人,今年的劳动节集会则相对顺利。

由于没有受到警察的阻挠,游行队伍在十点半的时候顺利到达目的,唯已有十几名警察驻扎在马来亚银行,并用封条堵着进口,防止游行队伍进入大厦。

除了劳工团体,出席集会的有社运人士以及学运份子,包括:职工总会主席莫哈末卡立(Mohd Khalid Atan)、人民之声董事柯嘉逊、人民之声主席阿鲁姆甘(K.Arumugam)、 社会主义党籍和丰( Sungai Siput)国会议员杰亚古玛(Jeyakumar Devaraj)、女性行动协会(AWAM)署理主席何玉苓、“占领独立广场”运动成员法米惹扎(Fahmi Reza)、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以及大专生团结阵线(SMM)的代表。

坚持1500元为最低薪金

昨日首相纳吉为配合五一劳动节,宣布我国正式实行最低薪金制,除了家庭帮佣、园丁等行业之外,半岛私人界最低薪金制是马币900元,而沙巴、砂拉越和纳闽私人界是马币800元。

20120501_labor_day_rally_20_02.jpg劳工团体今日在集会上,坚持马币1500元为最低薪金。受压迫人民联盟(JERIT)秘书处主席勒兹米(Letchimi Devi)表示不满意首相宣布的最低薪金,她指出现在物价上涨,900元的最低薪金是不合理的。

她认为东马的物价比起西马来得高,东马的最低薪金却低于半岛,是不符合逻辑,更是一种剥削。

此外,勒兹米质疑政府信口开河。

她说:“首相纳吉指该最低薪金制会在最低薪金法令在宪报上公布后六个月实行,但是去年公布的保安人员最低薪金制至今却未实行,我们对政府的承诺失去信心,尤其是在大选来临之际。”

政府亲企业雇主不利员工

全国银行雇员职工会(NUBE)第一次参与五一劳动节集会,该职工会总秘书索罗门(J.Solomon)在集会上谴责马来亚银行与人力资源部分合作化职工会。

他说:“原本就有全国性的雇员职工会了,可是人力资源部却另外注册内部职工会(In House Union),如果有两个职工会,就会分化员工,而且已经明文规定不能拥有太多职工会,本应维护工人权益人力资源部,现在却是问题的始作俑者。”

社会主义党籍和丰国会议员杰亚古玛(Jeyakumar Devaraj)提醒人民必须遴选维护劳工权益的领袖。他指出,马来西亚大部分的部长是百万富翁,而且跟大公司拥有商业利益,因此推动有利于投资者的政策。

他说:“亲大公司的政策是不利于员工,忽略员工的权益。大部分是劳工,可是为什么大部分的人却遴选了剥削我们的人做代表,劳工必须选择能够维护劳工权益的领袖。”

集会于中午12点宣布成功,并以宣读2012劳动节作为结束。而全国银行雇员职工会则在马来亚银行大厦前继续工人纠察行动,抗议人力资源部与马来亚银行同流合污,剥削该银行员工的权利和福利,直到中午12点半才解散。

劳动节14项诉求

2012年的劳动节宣言,共有14项诉求:

一、干净的选举:要求一个公平和透明的选举。并马上落实净选盟2.0(BERSIH 2.0)的八大诉求。

20120501_labor_day_rally_20_01.jpg二、停止修改劳工法令:政府必须保障劳工的权利。然而现有的法令必须加强于员工的保障,而不是剥夺和打压他们的权利。

三、最低薪金制:制定最低薪金法,并设置在RM1500,以便劳工可以得到应有的酬报。这也符合我国要打造成为一个高收入国家。

四、职工会的权利:尊重工业的和谐精神并加强有关工会。雇主必须停止任何破坏有关职工会的行动。

五、女工权利:停止一切性别歧视、对妇女使用暴力以及工作性骚扰。制定完整的性骚扰法令以保护妇女。雇主、政府和法庭必须维护妇女权益,实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六、外劳的权利:外劳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充分的保障。停止对外劳的剥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长时间的工作、没有提供技能培训、无健康福利以及工会代表。

七、停止私营化公共服务:政府应该提供水、电、卫生、公共交通和教育等基本服务,而不应该为了利益而私营化。 八、停止自由贸易协定(FTA):停止与美国和欧洲联盟(EU)的自由贸易区谈判。自由贸易将会剥夺工人的权利,典当病人的生命和国家的尊严。

九、废除恶法:废除或修改所有违反人权的法令,例如和平集会法令、2012安全(特别措施)法令、印刷和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警察法令和社团注册法令。

十、控制物价:控制通货膨胀,包括油价和重新给予人民补贴。不应该实施加重人民负担的消费税(GST)。

十一、学生权利:废除大专法令和高教贷款基金(PTPTN),提供免费教育给所有学生。

十二、原住民的权利:承认马来西亚原住民的土地拥有权,并给于永久的拥有权,以及巩固原住民保留地在马来西亚的地位。原住民土地的发展计划应该根据原住民的需求。

十三、环境:停止有害人民健康的计划如莱纳斯工厂并使用其他干净和便宜的能源代替。

十四、舒适房屋:停止对城市拓荒者的强迫驱赶。应该为人民提供合理价格、合适地理位置和舒适的房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