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丁賢‧他們的名字叫同胞

《星洲日报》2012-05-01 09:04

大集會後的第三天,周圍的朋友還是很亢奮,每一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集會故事。

大家談當天如何整裝出發,如何繞過路障,如何會合,如何唱國歌,如何喊口號……。

說著說著,眼睛閃爍出光茫,口頭上的“我”,也轉換成為“我們”。

而在428之前,“我們”這個集合名詞,原本是一群原本互不相識,未曾往來的人們。

就在428,大家聚集在一起,發現彼此竟然有共同的想法,同樣的激情,相同的理想。

乃至於相同的遭遇――特別是水砲和催淚彈射來的時候。

水砲和催淚彈不長眼睛,不會分膚色和宗教;而它一射來,目標不分你我,而是射向“我們”。

有人跌倒了,身邊人過來攙扶;有人被催淚彈熏了,旁邊遞來一把鹽;有人被化學水噴了,身旁送上清水沖洗。

關心你,幫助你的身邊人,很多是不同膚色,講不同語言的人。很多參與者,過去半輩子接觸的友族,都沒有這一天得多。

你叫不出他們的名字,然而,有一個共同的代名詞,叫做“同胞”。

同胞,過去是一個課本裡的名詞;小學起,教科書就有這個名詞,我們的同胞是馬來人、華人、印裔人、伊班人、卡達山人,大家相親相愛,共建家園。

噢,那只是課本的內容,抬頭一看,教室裡沒有這些“同胞”,社區也沒有“同胞”,工作上沒有“同胞”,生活上也沒有“同胞”。

相反的,宗教不同,文化差別,社經差異,加上種種的偏見和刻板印象,讓“同胞”之間並沒有相親相愛,也不會共建家園。

當然,超過百年的族群分治,半個世紀的種族政治,使“同胞”大為不同。

“同胞”變成“非我族類”;既然是非我族類,就缺乏了感同身受的同胞之情。

然而,歷史有巧妙的契機,428這一天,竟然產生了催化作用,把同胞的感覺給催化了出來。

集會跨越了種族之分,不帶族群利益,而是以全民出發,以公民目標為理想,把人們凝聚在一起。

從中浮現了一種新的公民認同,建立大馬人新的“愛的天地”(Identity,身份特徵)。

同胞,跳出課本,得到生命,也產生實質的意義。

(星洲日報/馬荷加尼‧作者:鄭丁賢‧《星洲日報》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