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裝合約事件入稟高庭‧倪可敏訴部落客索償千萬

《星洲日报》2012-01-03 17:32

292x300.2012.01.03.i103iw01.jpg倪可敏(第2排左6)展示訴狀,並與民聯領袖和黨員一齊作勢鼓舞士氣,第2排左2起林碧霞、西華古瑪、莫哈末賽魯丁、莫哈末尼查,右一起倪福齊、梁卓經、林子鶴;前排左起倪可漢、鄭國霖、西華尼申,右2起駱瑞珍、黃家和;第3排右3起鄭福基、奧古斯丁。(圖:星洲日報)

(霹靂‧怡保3日訊)行動黨霹靂州秘書兼太平區國會議員倪可敏今日針對怡保市政廳將市議員西裝合約交給他太太黃曉清擔任董事的公司課題,入稟怡保高庭,起訴部落客阿末蘇菲安誹謗,索償1千萬令吉。

倪可敏也要求法庭發出禁令,禁止阿末蘇菲安繼續誹謗,且諭令阿末蘇菲安登報導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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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可敏今日在霹靂州民聯領袖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查、行動黨霹靂州主席拿督倪可漢、署理主席西華古瑪、3名代表律師梁卓經、奧古斯丁和倪福齊等人陪同下前往怡保高庭入稟。

行動黨前任州主席林子鶴、現任副主席西華尼申、財政林碧霞、宣傳秘書黃家和、副秘書黃文標、組織秘書鄭福基、副組織秘書A西華、政治教育局主任鄭國霖、元老駱瑞珍、伊斯蘭黨州委莫哈未賽魯丁、公正黨吳孟賢及行動黨各級領袖和黨員約三四十人出席聲援。

倪可敏在這宗案件中列阿末蘇菲安為唯一的答辯人;阿末蘇菲安現年48歲,住在怡保拿乞,他的部落格是SekupangDua。

稱倪“大強盜”搶劫人民資產

倪可敏在訴狀中,指阿末蘇菲安在其SekupangDua部落格於12月16日上載的文章中,稱呼倪可敏為“大強盜”(Penyamun Besar)、搶劫人民資產,並且意指倪可敏濫權,指示怡保市政廳招標小組把24件每套600令吉的市議員西裝合約頒予與倪可敏太太擁有股權的公司。

倪可敏說,有關市議員西裝合約是通過公開招標,由11人出席的招標小組全權決定,與他無關,這小組的決定是完全獨立的,事前根本沒有知會他。因此,有關部落格的文章純屬捏造、存心誹謗,並中傷他,以打擊他崇高及備受尊重的良好形象。

他表示,他三度獲得選民委托出任人民代議士,更擔任許多團體的義務法律顧問,並且曾獲大馬十大傑出青年獎,這部落格的指控已嚴重打擊他作為專業律師和國會議員的誠信與信譽。

他說,阿末蘇菲安收到律師信後,非但不道歉,甚至高調前往行動黨霹靂州總部索取法庭傳票,顯示出阿末蘇菲安完全沒有悔改的意願,因此,要求法庭實施懲罰性的賠償。

若勝訴將捐出獲賠款額

倪可敏在入稟法庭後表示,如果法庭判他勝訴,他將把所獲賠的款額,全部捐獻公益與慈善,以造福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