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应核实支持议员人数 · “首相失信任 元首可谕辞职”

 

(八打灵再也20日讯)希盟法律委员会吁请国家元首使用联邦宪法43条文所赋予的酌处权,核实首相是否获得大部分国会议员的支持,如果没有,这代表首相已失去大多数的信任,国家元首可要求首相辞职。

希盟法律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依据联邦宪法第44条文,国会有国家元首及上下议院组成,而国家元首的责任是保护国会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及作用。

斥首相内阁无视元首谕令

文告指,首相丹斯里慕尤丁领导的内阁拒绝遵照国家元首及马来统治者会议后发出应该尽快召开国会的谕令,构成滥用权力。

“首相及内阁迄今不愿结束紧急状态及尽早召开国会,相等于无视国家元首的建议,也是对国家元首、马来统治者会议及国会的蔑视。”

文告强调,结束紧急状态和立即召开国会对国家的法治和遵守宪法规则至关重要。

文告说,政府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尽快召开国会,因为所有220名国会议员及国会议员已经完成疫苗接种,至于政府及国会议员职员的疫苗问题,可以透过冠病检测,在1、2天内解决,在这情况下,国会会议上不再有感染冠病的风险。

文告指,内阁拒绝召开国会,是阻止国会履行其功能,即讨论有关疫情、经济复苏计划及疫苗接种计划相关的政府支出。

“根据联邦宪法43(3)条文,内阁集体对国会负责,首相及内阁集体对会议负责形成联邦宪法的基础;而内阁拒绝召开国会会议,破坏了国会问责制的原则。”

文告指出,首相及内阁需要在国会中报告、解释及捍卫他们所采取的行动,以避免人民受到任意行使行政权力的影响。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