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2011-11-03)
(吉隆坡综合讯)六名在英国工作的马来西亚公民日前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勒令选举委员会把他们登记为“缺席选民”,以让他们在全国大选时可在海外投票。
这是马国首宗于海外工作的公民,通过法律管道要求登记为“缺席选民”(absent voter)的案例。吉隆坡高庭已择定本月14日聆审这项申请,一旦通过,将对近百万在海外工作的马国公民有深远的影响。
根据联邦宪法第119条款,只有身在国外工作的公务员、全职学生、武装部队成员及他们的配偶获准登记为“缺席选民”,其他在海外的马国公民,包括半工读的海外学生、工作者、移居者、海外旅游者等,皆不获准以邮寄方式投票。
上述六名申请人分別为张奋翔(医生)、威奈斯(电子工程师)、峇兰吉星(企业家)、尤兰达希尼(医生)、沈志伟(语言专家)和梁思思(软件工程师),他们是于今年10月25日入稟高庭,并在申请书中把选委会列为唯一答辩人。
他们在申请书中要求高庭宣判居住在国外的他们,应被登记为“缺席选民”,并撤销或推翻答辩人在2011年9月9日,拒绝让他们登记为“缺席选民”,即他们必须在大选中返马投票的决定。…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