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2-11-02 09:27
10月30日,我在本栏发表〈AES告示牌在哪里?〉,交通部长江作汉的新闻秘书拨电话给我,询问我所指设有自动执法系统(AES)却无告示牌的地方是在哪里?他说,部长会指示交通局去确保有AES操作的地方都须设有告示牌。
感谢部长的关注。我在电话中澄清,基於篇幅所限,文章无法详述我所经过的路段。
我是南下柔佛州昔加末,南北大道上经过芙蓉和马六甲路段分别有2或3处设有AES系统,州际公路上麻坡往昔加末方向有一处设有AES(那里是车祸黑区),印象中都没有看到有任何AES的告示牌。
我有浏览交通局网页查看了AES系统已经操作及建议操作的路段,知道目前南部的都尚未操作,所以在文章中建议即使系统尚未操作,但将设有系统的路段都应该竖立告示牌,让驾驶人适应和明确掌握确实路段。其实除了告示牌,当局亦有必要在网上公布所有捉超速地点及车祸黑区。因为我认为,所有类似交通安全装置是为了防止车祸发生,而不是事後追究超速或者违规责任,因此,告示牌的明显竖立和明确公告是有必要的。…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