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董总的个案中,他们确实面对严重的威胁。”
“我今天已与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了解后,可以确认此事,并将需要的资讯交给警方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也准备协助警方。”
他续说,宪法保障人们集会及和平表达的权利。
他说,任何单位如威胁他人行使和平集会和表达的权利,可被采取行动。
他补充,总检察长将会在警方完成调查后,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我个人认为,在这项课题中应该采取行动,我希望警方及总检察长可以尽快采取行动。”
董教总原订周六(28日)举行的华团联席大会以讨论爪夷文单元的课题,后因加影警方以安全为理由向法庭申请庭令,禁止召开大会,董教总唯有遵守庭令临时取消大会。
较早时,哥宾星的党内阁同僚,也是秘书长林冠英也表明,对警方的决定感到失望。
他今天在布城出席活动后说,行动党对警方阻止董教总召开大会的决定感到失望,并指在新马来西亚下,应有言论的自由,不该发生集会被阻止召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