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 高院判《禁蒙面法》违宪 北京:香港高院无权判


(北京19日综合电)港府10月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引发6宗挑战其合宪性的司法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周一裁决,判定该法违宪。但中国人大常委和港澳办立刻表示反对这个判决。

根据新华网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内容提到,针对香港的判决,“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强调“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也说“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此外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也做出强烈反应,表示此判决“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港府10月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法新社
港府10月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法新社

香港高等法院18日裁定,《紧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违反《基本法》,而《禁蒙面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禁蒙面法》违宪。

这个《禁蒙面法》案件由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24名泛民议员提出。这也是香港高等法院首宗审理的《禁蒙面法》的案件。申请方指《紧急法》绕过立法会,赋予特首不受约束的立法权力,有违《基本法》。申请方也质疑《禁蒙面法》为何要涵盖和平集会,也表示《禁蒙面法》激起更多抗议示威,认为效力成疑。

港府代表则反驳《紧急法》没有与《基本法》条文相抵触,并指政府设《禁蒙面法》是为了拯救年轻人及香港市民。

文:综合报导
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