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SEDIC随意批准拨款 总稽查司报告:49个NGO不符合资格


透视大马

根据2018年《总稽查司报告》第一系列揭露,印裔社会经济发展单位(SEDIC)在派发拨款予B40的印裔群体时管理不当,在2017年发放1891万令吉予49个不符合标准的非政府组织 。(档案照:透视大马)

根据2018年《总稽查司报告》第一系列揭露,印裔社会经济发展单位(SEDIC)在派发拨款予B40的印裔群体时管理不当,在2017年发放1891万令吉予49个不符合标准的非政府组织 。

报告指出,SEDIC没有监督非政府组织推行的计划,甚至也没有评估这些非政府组织执行的计划。

更甚的是,即使是SEDIC本身也没有完善的活动记录。

“根据稽查,这些推行的活动都无法达到令人满意的标准,因为根本没有完整的记录与资料来决定这些成绩。”

这个隶属首相署管理的机构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共接获2亿389万令吉的拨款,但对于一些拨出的款项却无法提供文件供稽查,这包括2014年支付1077万令吉予20个非政府组织以推行23项活动。

另有18个非政府组织需要为813万令吉的拨款提呈完整的文件。

此外,有5个非政府组织及1个私人技职发展中心因无法符合谅解备忘录的条款,没有退还286万令吉的款项予SEDIC。

稽查报告也揭露,35个非政府组织及4个技术发展中心没有开设独立户头,另有6个非政府组织原本该推行总值293万令吉的活动,最终却交托第三方来推行,第三方在活动开始前也先获得118万令吉推动有关活动。

报告指出,有15个非政府组织及1个技职发展中心也将拨款做其他用途。

总稽查司强调,这些问题在于拨款受益单位的遴选不当、首相署副部长及总监的利益冲突及管理不善,主要是没有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所致。

SEDIC 已被转型为马来西亚印裔转型单位 (MITRA),这个单位受促妥善保管所有的资料及记录,同时必须跟进所有公民组织执行的活动。

MITRA及经济事务部在批准任何拨款之前,也必须仔细审核申请补款的组织,以免被滥用,同时也将那些无法有效推行计划的组织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