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组织法令修正案一读‧青年团领导不可超过30岁·逾半华青组织或瓦解

报道:余秘叶、颜福顺

(吉隆坡1日讯)政府今天修改2007年青年组织及青年发展法令,以将青年定义从现有的40岁,降低至30岁;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会长拿督斯里林振辉预测,一旦法案三读通过,国内超过半数的血缘性和地缘性的华裔青年组织,将面对瓦解的厄运。

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9年青年组织及青年发展修正法案一读,建议修改法令第2条文,以重新定义青年的最高年龄限制。

法案阐明,一旦修改法令,每一个青年团体的会员及受委托的领导成员,年龄必须超过18岁和不超过30岁。

任期不可超过4年

政府也建议修改法案第12条文,领导组织的青年年龄不能少于18岁,和不超过30岁,可以持续掌权不超过4年。

不过,法案也有一项例外条文,即若一人已满30岁或超过30岁的青年在此法令生效之前受委为组织的负责人,被允许任职至任期结束。

马来西亚宗乡青联合总会会长拿督斯里林振辉对星洲日报说,一旦强行把青年定义定为30岁,国内现有超过2000个注册的青年团,都会受到影响。

他指出,到时这些青年组织将面对断层、重组、瘫痪、解散,甚至瓦解的危机。

他指出,华裔青年组织过去一直办得如此出色,主要是因为这些组织的领袖除了已拥有经验,也有能力去落实,这是非常重要的。

他说,30岁还属于社会新鲜人阶段,社会经验有限,如果凡事都需依赖政府或母体辅助,这将会令到青年组织失去其意义。

他说,属于90后的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并不了解许多青年组织的运作背景;因此,他希望前者可以先与各青年组织交流后,再定下时间推动改革,舒缓带来的冲击。

他指出,改革应该按部就班,以免过于仓促而成了杀鸡取卵,毁了许多对国家和民族有贡献的青年组织。

他也说,一旦该法案通过,宗乡青不排除将会脱离青年及体育部,也就是不会再注册于青体部辖下,反之寻求注册于社会注册局之下。

“目前有许多血缘性和地缘性的青年组织,都未在青体部下注册,所以很多活动都是通过在青体部辖下的大马宗乡青向该部作出报告,可是法案一旦修定这将会制造出不便与限制,包括青黄不接,会员人数甚至会因此而出现短缺。”

他说,青年在20多岁时刚刚离开校园踏入社会,那段时间刚好是事业的起步,很难专注在青年组织的发展;反之,在30岁以后,青年的事业进入较稳定的阶段,在资源与能力方面都更为独立,才是带领青年团发挥的最佳时机。

“大马华裔血缘性和地缘性的华裔青年组织,过去多年来积极在民间推动马中两国的文化与教育交流,马中关系45年来,青年组织的功不可没。”

他预测国内会有一半的青年团组织将自动“关门大吉”,是因大部分注册于青体部辖下,他们领导人年龄都超过30岁。

他也认为,其他族群的青年组织所面对问题,与华青团体都一样。

“就比如大马宗乡青的组织是来自血缘性和地缘性组织,由各州如林氏总会的青年总团,或客家会馆、福建会馆委派上来的代表组成宗乡青,他们年龄一般也不轻,有些州主席是1979年的人(指40岁),大部分也属于1980年的。”

因此,他透露,在新法令下,宗乡青很多的县分会将“不能成型”。

他认为,部长在修改法令前,应事先到各州进行深入的研究,看看现有各族群青年团团长的普遍年龄是多少。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1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