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认可原住民拥土地权 禁种植公司从事商业活动


哥打峇鲁高庭今日驳回一家种植公司指在丹州话望生先波习俗地从事商业活动的权利,并指特米亚(Temiar)部落的原住民拥有先波习俗地的土地权。(档案照:透视大马)
哥打峇鲁高庭今日驳回一家种植公司指在丹州话望生先波习俗地从事商业活动的权利,并指特米亚(Temiar)部落的原住民拥有先波习俗地的土地权。

法官旺阿末也驳回M7种植有限公司对特米亚原住民禁止进入相关地段的禁令。

他指出,原住民及其发言人慕斯达法提出了有理据的供词,相反得,M7却无法提出有说服力的论证。

慕斯达法也是吉兰丹原住民部落联盟主席,目前在先波习俗地共有10个特米亚原住民部落。

法官认同辩护律师的论点,指M7种植不曾出示任何有关丹州政府已发出执照允许进行发展业务,包括在原住民保留地种植榴梿。

M7种植公司于去年8月入禀法庭,起诉原住民及慕斯达法封锁进入有关土地出入口。

高庭于去年11月26日发出庭令,撤除原住民设下禁止M7种植公司员工进入的路障。

今年3月,被种植公司起诉的吉兰丹原住民向法庭提出反申索以及撤销诉讼。

原住民代表律师拉古玛仁指出,法官的裁决意味着原住民可以阻止任何企业侵占这片土地。

中央政府也首次入禀法庭,起诉由伊斯兰党执政的吉兰丹州政府,捍卫位于先波习俗地的原住民权利。

中央政府将州政府、丹州土地及矿业局总监、丹州森林局、以及5个私人单位列为答辩人。

根据法律,特米亚(Temiar)部落的原住民拥有先波习俗地的权利,私人团体禁止入侵进行商业活动以及破坏。

高庭将于7月21日聆审州政府申请撤回中央政府控诉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