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3·21”爆炸案的反思

来源:多维新闻     2019-03-22 04:53

北京时间3月21日,江苏盐城响水陈家港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根据官方媒体报道,截至目前,爆炸事故已经造成47人死亡,90人重伤,另有部分民众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涉事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员已经被控制,爆炸事故的救援活动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舆论则强烈要求政府在全力救援的同时,严查此次事故的真相。但是,网络上有关该爆炸事故的绝大部分消息已被屏蔽,因此官方媒体的报道则成为了大部分民众了解爆炸事故真相的唯一渠道。所以,此次爆炸事故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引发了舆论的热议。

从现有的网络舆情来看,不少民众认为此次事故“人祸”的嫌疑更大。其一,根据网友爆料称,曾在2007年,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经发生过一起重大的爆炸事故,而彼时由于网络尚不发达,民众无法了解事件的真相,而当地政府则存在故意瞒报事故真实的伤亡人数,并存在滥用公权力管控舆论的嫌疑。当然,网友爆料的真实性还有待查证,但是此次发生爆炸的涉事企业确实存在着安全隐患的问题。

其二,根据官方资料显示,该涉事企业曾在2015年因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2016年,该企业又因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当地环保局处以罚款。但是,该企业依旧屡教不改,在2017年再一次因违反大气防治管理制度,违反固体废物制度再次被当地环保局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且该企业被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内的多个管理部门通报存在13项重大隐患。

很显然,此次发生的爆炸事故如果说不存在“人为因素”而是一起偶然事件,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所以,这起爆炸事故也是继2015年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保税港爆炸事故,2018年11月福建省泉州码头“碳九泄露”之后,又一起伤亡惨重的人祸。

从2015年到2017年,涉事企业曾因多次违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被当地的有关部门通报和处罚。但是存在的安全隐患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部门“以罚代管”,并且总是一罚了之没有下文,并且没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长期的追踪和监管,而对企业的后续整改汇报也采取一贯的听之任之的态度。同时,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管、监督以及监控未履职到位,既对存在安全隐患概率较高的企业没有做到全方位的监督和整改,而且在企业的日常生产中,相应的监管部门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使得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最终酿成了惨烈的事故。

当然,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并不仅限于江苏省,在此之前,中国其他省份和地区发生的化工产品泄漏或爆炸事故也存在这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因素。“以罚代管”的处理方式似乎已经成为相关监管部门工作的常态。长此以往,就让不少企业形成了“罚款之后就完事”的心态,从而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就变得更加的麻木和淡薄。

与此同时,从此次爆炸事故中也不难看出,涉事企业的生产安全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甚至是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倾向。一般来说,在化工厂的日常生产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放置和存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生产安全规定。一旦缺乏安全性的提示以及对危险源的标识、处理和控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在不规范和不得当的行为,以及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废弃物的后续处理或消除措施不到位或无处理的行为,都极易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以及爆炸事故后果不可控化。

此次事故发生之后,遇难人数逐渐呈现上升趋势,不断更新的伤亡人数让不少民众痛心疾首。事故发生在一瞬之间,无法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阻止。但如果从源头入手,就会极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不得不承认,该企业上至管理层下至基层职工,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都有待树立和提高。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操作规程,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应急的演练都严重欠缺,这些都是此次爆炸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同时也应该引起该领域其他企业的重视和警醒。

本来,通过天津、泉州的化学品爆炸和泄露事件,全社会理应吸取相应的经验和教训,增强应有的安全生产意识,对该行业进行相应的整顿和规范化管理。可遗憾的是,事故并未给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敲响警钟,反而一次次用血的教训刺激着社会的灵魂。同时也应验了“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