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文凭不能考执业律师 张念群呈书总检察长

(吉隆坡30日訊)教育部副部長張念群披露,她已就統考生不能再以統考文憑考取法律執業證書一事,在去年7月29日致函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並在今年初與後者會面尋求協助。

她今日在其面書貼文,回應早前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言論指出,法律專業資格鑒定局(LPQB)的這項決定,其實是由前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在去年3月29日,主持董事局會議時,在會議上作出的決定。

“我相信法律專業資格鑒定局董事局,將在今年3月8日會議上,再次討論這項決定。

“莫哈末阿班迪所留下來的‘遺毒’,我相信湯米湯姆斯將會為我們‘解毒’。”

根據早前報導,律師公會在官網宣布,從2021年起,所有獨中統考生除了需持有大學法律文憑,也須在A水平或大馬高等教育文憑(STPM)中考獲至少2科及格,才能考取法律執業證書。

換句話說,統考生不能再以統考文憑,作為考取法律執業證書的條件。

张念群(左起)2018年会见汤米汤姆斯,向他求助。
张念群(左起)2018年会见汤米汤姆斯,向他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