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卖出须缴30% 产业盈利税调涨

(吉隆坡30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期调涨产业盈利税。

他指出,在购买房产后的3年内,大马公民及公司必须缴交30%产业盈利税,第4年必须缴交20%,第5年缴交15%,第6年则分别缴交5%和10%。

他说,非大马公民每一年都需要缴交30%。

财政部长林冠英
财政部长林冠英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关注人民福利,会确保人民不为产业盈利税而负担过重,因此低、中等收入和20万以下的可负担房屋在6年内豁免产业盈利税。

林冠英指出,在2000年前购买的房产,将根据2000年1月1日市场价格征收产业盈利税。

文告指出,根据1976年房地产业盈利税法令第2(16)条文,在第6年出售产业的利润可以豁免产业盈利税。

文告说,政府也会为服务税G群(专业人士)登记人士豁免服务税。

林冠英说,这是配合2019年财政预算案阻止成本高涨及为此本地服务业兴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