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司法改革,首相马哈迪委任4名司法委任委员会新成员。
4名司法委任委员成员包括3名上诉庭前法官马永贵、希山穆丁尤诺斯、林顿埃尔伯和宪法专家赛沙林教授。
司法委任委员早在2009年成立,以无私的选出恰当司法人员供首相参考。
委员会将由今年7月宣誓成为首席大法官的理查马拉尊领导。
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第21(1)条文给予委员遴选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法官的权力。
司法委任委员成员的任期从今年9月4日开始,为其两年。
上诉庭前法官马永贵在受委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后发表谈话时指出,任何级别的司法人员都应时刻远离贪腐。
他披露,委任高等法院法官时应格外以其资历丶对法律的认知和功勋作为考量。
他认为,法官需要有良好的司法脾性,法官人选也该更多元。
“在晋升法官方面,委员会为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相关人选撰写合理判词的能力。”
他告诉《透视大马》:“司法机构必须时刻远离贪腐,这是最重要的条件。”
马永贵也提到,在该法下,委员并不会处理任何委任和晋升地庭法官和推事庭推事的事宜。
“委员会可以就高等法院的管理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