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添强挑战选委会DQ决定,高庭择定周四聆审

《当今大马》30-04-2018

 

上周六提名却遭选委会取消参选资格后,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今天入禀法庭,挑战选举官阻止他在峇都国席上阵守土的决定。

蔡添强今天透过代表律师饶兆穎向吉隆坡高庭入禀诉状。

饶兆穎较后向媒体表示,蔡添强要求法庭宣判,根据联邦宪法第48(1)条文,他有资格参加峇都国席的竞选。

蔡添强已担任两届的峇都国会议员。他也要求法庭宣判,他有权利以候选人身份参与第14届大选。

他在诉状内,把选委会和选举官安努华(Anwar Mohd Zain)列为答辩人。

2千以下罚款不会失资格

蔡添强也是公正党副主席。他在诉状说明,法律规定,2000令吉以下罚款不会造成国会议员失去资格。

他强调,尽管在第13届大选期间,自己同样面对2000令吉罚款,但他却成功提名。

大选后,他顺利成为国会议员,议长也没有质疑或提问有关他的资格一事。

法庭周四聆审

蔡添强也指控,选举官安努华的行为含有恶意,是藐视法庭,无视法庭裁决和国会议长的决定。他也说,这是违反行政正义以及三权分立的原则。

他指出,选举官的决定已经影响了他和公正党的竞选权利。

饶兆颖说,由于时间紧迫,希望法庭可以紧急聆审。最终,法庭择定在本周四(5月3日)早上10点半聆审此案。

律师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和大马人权协会(Hakam)主席安美嘉也将协助此案。

4月28日提名日当天,选委会以蔡添强2014年出言侮辱警方案被判罚款2000令吉为由,在提名截止时间后宣布撤销他的参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