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7 10:50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6日讯)“爱国锄盗”和平集会秘书处成员兼灵市市议员林怡威,今午被灵市警方传召录取口供,成为在上周六集会圆满举办后,首位被警方传召录供的人士。
林怡威今午5时,在律师陈富生陪同下到灵市警区总部,约45分钟后即录供完毕,离开警局。
林怡威向记者说,查案警官在录供时,向她发问了约10道关于集会的问题,她也被告知,警方目前援引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15(1)(2)条文来调查。
“我不懂本身会否被警方提控,也不晓得是否还有其它人会被警方传召录供。”
她说,她是今午2时接获警方录供通知,也许因为她负责处理呈交举办集会的文件予警方,所以警方才会传召她。
她说,主办当局一直都与警方保持合作,并提呈所有与举办集会相关的文件。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2017.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