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和平集会法令下 · “警方无权决定地点”

2017-10-12 10:50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11日讯)对于全国总警长丹斯里弗兹拒绝让希望联盟“爱国锄盗”人民集会在八打灵再也东区草场举行,净选盟2.0组织强调,警方根本无权决定集会地点。

“全国总警长给予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也显示他没有清楚知道,只要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下于10天内通知警方,警方就无权决定地点,也对(集会)会否举行没有决定权。

促勿视集会为犯罪

“他们的角色是协助及捍卫和平集会的权利,而不是将它(集会)视为犯罪。”

该组织发表文告表示对弗兹的回应感到失望,并呼吁弗兹允许周六的“爱国锄盗”人民集会举行,且派出警队人员支援。

“弗兹在大马皇家警察对公众集会立场转变占据重要位置,比起他铁腕的前任过去都将集会视为非法。”

文告指出,全国总警长在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的成立,认可全民集会权利时证明警队准备改革,既然上个月的“女性反对恶毒政治”集会顺利举行,周六的“爱国锄盗”人民集会不该是例外。

净选盟2.0也呼吁全民出席“爱国锄盗”人民集会,在镇压公民权利及集会自由中屹立不倒。

他们也提及,随着总检察署要求推翻上诉庭撤销对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指控的决定,今日遭联邦法院拒绝审理,净选盟2.0今日在联邦法院的胜诉,向执法单位传达了民众有权和平集会的正面信号。

“和平集会的权利是扩大大马民主进程的重要部份,全国总警长及大马政府应该聆听及应对人民的合理要求,共同努力解决重要课题,改善大马人的生活水准;只有在人民的参与与交流下才能制定明智的政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