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仁毅:成立新纪元有限公司·不等同新院“私有化”

《星洲网》2017-05-29 12:17

针对新纪元大学学院“私有化”课题,律师饶仁毅说,即使成立了新纪元有限公司,这并不等同于有私心的要把该院“私有化”。他也斥责一些了解真相者“为何要说谎?”。
出席者认真聆听汇报会内容,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图:星洲日报)

(槟城)针对新纪元大学学院“私有化”课题,律师饶仁毅说,即使成立了新纪元有限公司,这并不等同于有私心的要把该院“私有化”。他也斥责一些了解真相者“为何要说谎?”。

他说,看在华社眼中,新院是华社资产,但看在政府眼中,这是一所私立大学,要把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就须要符合很多条例,包括要拥有至少1500万令吉的资产。

他说,新院属董事会(董教总),但在董事会之下还有一个负责运作该院的理事会,若要升格,就须遵从所有条件,包括至少30%的土著股权。

有意扩建校舍

“这是我首次说出其中一项条件包括30%土著股权,这事情只有3人知道,我们若答应了则万箭穿心,若不答应又要如何办校?最终,我们用了超过2年的时间来协商,实说这是非营利学院,无法让出这股权。”

他说,30%土著股权虽然是国家政策,但几经争取,当年终于获豁免5年来证明该院是非营利组织;5年后,当局终于免除这条件。

饶仁毅28日受邀到槟城,为槟州热爱华教团体工委会主办的董教总教育中心/新纪元学院“私营化”纷争汇报会担任主讲人。

询及校地问题时,饶仁毅说,目前的校地是跟独大有限公司租下的,租金每个月数千令吉,虽然目前相安无事,但需要为未来的各种可能做准备。

他表示,该院目前有两三千名学生,算是饱和了,所以该院有意要扩建校舍,但不会放弃华社集资兴建的3栋校舍。

饶仁毅(右)和蔡亚汉为新纪元大学学院“私有化”问题进行汇报会。(图:星洲日报)

蔡亚汉:不应以“恐被私有化”误导华社

热爱华教团体工委会主席蔡亚汉说,新院从学院升格为大学学院是经由高教部发出邀请函的,当中附带很多条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一,必须成立一家有限公司进行申请;二,这家公司的资产必须最少有1500万令吉以上;董教总当时非常高兴,因此成立了“新纪元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叶新田、邹寿汉及当时新院理事会主席王今仲。

“之后,新纪元学院的董事部作为母公司(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即完全拥有新纪元有限公司。这些手续是高教部的条件。”

他说,把新纪元学院的资产转至新纪元有限公司,然后由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所拥有,不应该以“恐被私有化”来误导华社。

他强调,新院是华社的公共资产,但“有些单位”却在要夺权时才紧张,反观他们为董事时却鲜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