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仍属教育中心” 叶新田:教育公司负责管理

2017/04/30 星洲日报/国内版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9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主席叶新田证实,新纪元大学学院仍属于董教总教育中心所有,但管理权由作为子公司的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负责。

他指出,大部份的教职员也已经签署新的职员合约签,但他不清楚是否有职员尚未签署新合约,而所有的行政运作,也将会在这家公司下进行。

叶新田接受本报询问时指出,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是董教总教育中心100%持有的子公司,而他和邹寿汉、林忠强以每人以一令吉一股的方式持有股份,最后也将所有股份转移给董教总教育中心。

他强调,当初成立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就是为了配合高教部的相关规定,在会员大会上也获得通过。

“在董事会上也没有人反对,你们要不要新纪元成为大学学院,这个是高教部的规定,如果不准备这么做,就不要申请大学学院。”

他指出,成立私人有限公司的决定是在董事会上通过的,根据会议记录上也没有提出反对,只有1、2人弃权。

针对这个做法是否会再度引来新纪元大学学院被“私有化”的批评,叶新田认为,每个人都有发表反对看法的民主权利,但做出决定的权利仍在会员大会和董事会上。

林忠强:可换董事非“私有化”

新纪元大学学院理事会主席林忠强受询时则也指出,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等同于董教总教育中心的子公司,而股权也是由后者完全拥有。

他指出,3名董事是由作为唯一的股东董教总教育中心委任,董事的人选可以随时更换,因此不存在所谓的“私有化”一说。

他强调,新纪元大学学院的主权还是属于董教总教育中心,并非由他和叶新田、邹寿汉拥有这家公司。

知情者担忧再非“华社大学”

知情人士也指出,虽说叶新田等人是由董教总教育中心委任进入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但董教总教育中心的章程内并没有明文规定该公司的董事必须由教育中心做出委派。

整个大学的管理和拥有权由这家公司操作,公司应该有本身的公司章程,而当初董总、教总和独大要求派出代表进入这家公司担任董事也被拒绝。

在整个操作缺乏透明的情况下,将管理权转换至新纪元教育有限公司下,知情者担忧这意味着进一步将新纪元大学学院推向一所私人营运的学校,而非原来的“华社大学”。

新闻背景

叶邹王注册新纪元公司引批评

董教总教育中心的全名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是董总、教总和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独大)积极推动之下,于1994年3月24日成立,以便向教育部申请开办新纪元学院,1997年5月28日,新纪元学院终于获得教育部批准开办。

2014年3月份,叶新田、邹寿汉和王今仲注册成立新纪元私人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名下并没有将董总、教总和独大列为股东,引发反对者批评,认为他们企图将公家财产私有化,王今仲的股权过后转换给林忠强。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