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侮辱罪成判罚3千令吉

2017-03-09 11:20
蔡添强是在2014年8月12日被控上庭,他否认有罪。(图:星洲日报)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9日讯)地庭裁决,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于3年前以不堪字眼侮辱警员的罪名成立,被判罚款3000令吉。

换言之,他将丧失其峇都区国会议员的资格。不过,蔡添强的代表律师拉蒂花随即表示将提出上诉,在上诉未有结果前,蔡添强的国会议员资格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联邦宪法48(1)(e)条文,国会议员在刑事罪名下被判监禁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千令吉,将丧失其议员资格。

蔡添强是在2014年8月12日被控上庭,他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于2014年4月14日晚上约7时45分,在雪州八打灵再也的阿马达酒店(Armada Hotel)大门前,侮辱一名男副警监格兰西纳帕,即对他说出“混蛋”、“笨警察”、“干你(Fxxk You)”,蓄意让警员听到这些不堪语言,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以特定语言及身体姿态侮辱他人)。

在上述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和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