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5与宗教威权主义

《东方网》2016年01月01日 | 作者:孙和声

2014年底,一批由25名前公务员、专业人士与学者组成的松散组织G25,曾公开发表宣言,表示关注大马的伊斯兰教法化进程,是否损及联邦宪法。最近,其中的前地方法官诺法丽达,也因主张修改幽会法(Khalwat),而遭到一些保守派伊斯兰主义者的抨击与威胁。显见,大马的法治也是颇脆弱的。

这批25名马来显要的人数,虽已不止25名,惟依然保留G25的称號。他们最近也出版了《打破沈默》(Breaking The
Silence)一书(2015),副题为中庸之声(Voices of Moderation),是一本探討伊斯兰法与联邦宪法关係的论文集。

G25呼吁不可隨意把宗教上的罪行为刑事法化,而应尊重联邦宪法,联邦与州的分权、立法程序等事宜。其中,特別指出,联邦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据此,任何立法,包括伊斯兰法,不宜出现与联邦宪法有冲突之处。

另外,他们也提到,在大马,伊斯兰法是由议会与行政机关所提出与制定。这些人为的法,或许有其神法的法源。可是,人毕竟是人,是可能犯错的,故其人为的詮释也是可辩论的。更何况,在多元种族与宗教的大马,更不宜一意孤行,而宜考虑及族际与教际公平、公正的事宜。他们也呼吁首相应为长远的大局著想,审慎公平地看待伊斯兰教法化趋势。

从开明人士的角度看,G25无疑是一股清流。目前,其人数也不止25人。对多元宗教的大马言,其呼声確是必要的。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日益走向宗教威权主义与思想控制的大马言,身为马来穆斯林,胆敢挺身而出更应受到鼓励。其实,如知名的宪法专家沙林法鲁奇(Shad
Saleem
Faruqi)所言,大马的宪法至上原则,选举型民主、法治等已日益受到侵蚀,有识之士已不能再保持沉默,而应积极发声,拨乱反正,以护卫大马的立宪民主。

在这个日趋保守化与宗教威权化的大马,敢力排眾议,挺身执言,也是颇有风险的,如马大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所言,我国政府力图使马来人保持思想单纯,以便控制。而他的无惧无私的言行,也已受到对付。对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马来?穆斯林知识份子言,確是需要勇者无惧的勇气。

从法理上言,我国本是个宪法至上的国,宪法的3-13条也明確列出国人可享有的根本自由,如人身自由;免受奴役与强制劳动;不可一罪二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也受到平等保护;免被放逐与享有移动的自由;言论、集会与结社自由;宗教自由;受教育权;及財產权等9条根本权利。惟马来人的宗教自由是受限的。

只是,伊斯兰党与巫统的「伊斯兰化竞赛」及社会,政府行政的伊斯兰化等,已日益侵入联邦宪法,如1988年,伊斯兰法庭独立于高等法庭;伊斯兰法要突破,只限于结婚、离婚、財產继承的传统范围;宗教罪恶的刑事法化趋势等。对伊斯兰主义者言,这只是恢復被英殖民者中断了的进程,更何况联邦宪法既然也表明伊斯兰为联邦的宗教,就应使它名符其实,进而引发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