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通过——反恐也有“社”“资”之分

破土整理 · 2015-12-29 · 来源:破土网首发

《反恐法》通过明天就可以实行了。近几年,恐怖主义活动蔓延全球,美国等西方国家却“越反越恐”,中国要如何应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自然应该有特色出路。

【破土编者按】《反恐法》通过明天就可以实行了。近几年,恐怖主义活动蔓延全球,美国等西方国家却“越反越恐”,中国要如何应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自然应该有特色出路。

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获得通过,一把手随即签署第36号主席令,新法自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方式明确反对恐怖主义的态度和形式,并制定了一整套细节,不仅有细之又细的防范,还有严之又严的处罚。神奇的是,这引起了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反对……然而,作为反恐的“排头兵”,美国的反恐又是个什么样子,它怎么又能监督别国的反恐呢?最终我们要看到,反恐标准不是美国定的,不是西方定的,而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有着自己的反恐准则。

法律界定:什么是恐怖主义?

经常发生恐怖活动后,出现了很多困惑,为什么某某人的活动,就是恐怖活动,某某地方的类似事件,就只是刑事案件?《反恐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解释,因为恐怖主义至少有两个特征,一是有恐怖的手段,二是有政治、意识形态的目的。

反恐法第三条: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那么什么是恐怖活动呢?

《反恐法》第三条继续规定: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由此看来,一切聚众的、暴力或有暴力倾向的、涉嫌反对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行为,都可以被确定为“恐怖主义”。

美国叫嚣:反恐的“双重标准”

这边中国出台了《反恐法》,同时世界多数国家取得反恐国际合作共识的时候,那边美国国务院近日却妄议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再次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

美国国务院称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对打击恐怖主义“弊大于利”。这不是美国政府第一次无端指责中国的反恐法,也不是第一次妄议中国的国内法。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立法都属于国家内政,他国无权说三道四。更何况,美国的妄议根本就是两套原则,动机不纯。

美国此次主要拿三个方面说事:一是担心中国的反恐法影响美对华贸易和投资,二称该法案会限制中国的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三称该法案将损害网络信息安全。

看到这里,小编差点喷出一口金牙……

山姆大叔这一振振有词,真得看看他们自己是怎么做的。

首先看看对华贸易这点,中国开始反恐这些年来,美国对华贸易真是节节攀升啊。根据2015年发布的《世界投资报告》,中国在2014年已经成为全球吸引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 单看中美两国之间,2014年,中国新批设立美资企业1176家,对华投资项目累计超过6.4万个,实际投入754亿美元。此外,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国际贸易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中美货物贸易额达到4416亿美元。这是自1985年以来,中国首次成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如此众多的人口和外汇储备,美国真的打算放弃吗?

再看所谓限制自由,如今,“反恐”成为美国堂而皇之干涉他国内政、践踏人权的工具,美国借反恐名义在其他国家推行美国标准,实现一己私利。这也难怪,美国共和党总统竞选人特朗普会发表禁止穆斯林进入美国的言论。更难怪,连日来,英国穆斯林接连赴美遭拒,甚至在英国机场登机口被美国大使馆人员当场吊销签证。究竟是谁用“反恐”名义侵犯宗教和信仰自由,答案自明。

至于网络安全,美国的指责更是打脸了,piapia的。

近几年来,美国国家情报部门,借着反恐的名义,利用垄断的网络服务商和运营商,对全网进行着监控,每一个美国人的网络信息几乎没有隐私可言。来自WP Engine去年的调查显示,有91%的美国人对网络隐私表示担忧。去年“斯诺登事件”出现之后,这位美国的通缉犯,在柏林却被视为英雄,到处张贴着“为斯诺登提供避难”、“给斯诺登一张床”的海报,足以看到美国利用反恐监视全球网民隐私这一点造成的忿恨。

反恐标准由我们自己来定:反恐也有“社”“资”之分

由此看来,对于美国以反恐为口号,实际增强其帝国主义性质的反恐举措,以及对其他主权国家僭越的批评,我们实在是没必要理会——不仅完全没有借鉴意义,反而是一个大写的反例,实际而言,很多美国人自己都认为,美国这几年“越反越恐”,甚至有人提出,中东地区以反美为鲜明特色的极端恐怖主义力量很可能会因美国再次大规模动用武力而更为泛滥。

有个背景还得说一说,世界范围内的恐怖主义其实兴起于冷战,而发展于美国对中东国家发起的石油战争,根本就是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刻意制造出来的。近几年来,虽然有一些恐怖主义力量借着中国一些地区因发展不平衡导致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大放厥词、拼命发展,但在中国境内,始终没有独立完整的恐怖主义力量形成。也就是说,中国的恐怖主义问题,是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们“赖上的”。

然而全球化的今天,无论你是怎样的国家性质,恐怖主义已经不是你想避免就能避免的了。中国自立《反恐法》就说明,纵使恐怖主义全球蔓延,反恐依旧可以有中国特色的行动。

中国特色的最显著特征就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这是一切为人民的国家性质,对于恐怖主义,更加注重的是“通”而不是“堵”。当然,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和个人,我们要及时绳之以法,但对于还在发展中的组织,正在扩大化的问题,一定要认清情况,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是否可以补救。恐怖主义常常利用地方上一些本可以解决的问题,无限放大以笼络人心,与之斗争是持久战也是智斗,关键还是在于紧密依靠群众联系群众,认清问题出在哪里,关心那些在这些问题中利益受损的群众,及时为他们解决问题,避免扩大化。特别的,对于非常被利用的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必须要从各方面改变这种不平衡的发展制度才是有效方向。

一部《反恐法》表明了国家对于恐怖主义的态度。反恐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会面对敌人、同志、朋友,也有举棋不定的投机游离者,法律条文明确,而实际情况万千,“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忧懈怠则思慎始而敬终,虑壅蔽则思虚心以纳下,想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以怒而滥刑”,这是古人对于“垂衣拱手而治”的谏言,至今受用。密切联系群众,以多种方法团结群众,再以一部法律共同对敌,才是反恐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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