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显龙栽在16岁公民手上

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7月2日 上午 10点30分

直言不讳:新加坡16岁少年余澎杉制作短片非议已故李光耀的事态演变,确实有点令人始料不及。他在发布短片后被捕、提控,然后被判有罪,是预料之中;始料不及的是,由于余澎杉拒绝缓刑,法官竟然谕令将他还押监狱,以评估是否适合接受长达3年的青年改造,不料期间传出他身心状况严重受损,甚至遭捆绑在床上一天半等事。6月23日,法院甚至下令余澎杉进入心理卫生学院(精神病院)两周,持续评估是否适合精神治疗。

新加坡法院将在7月6日再次裁决应如何处置余澎杉;若按照前述情况,法院有可能改判余澎杉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新加坡虽然经济富裕,却是以李家威权统治为代价,迫害异议分子从不手软。1960年代以内安法令扣押年仅25岁的社阵国会议员谢太宝长达23年,随后软禁9年,恢复自由时已届花甲之年。其时,新加坡政府迫害异议分子的事例罄竹难书,谢太宝只是其中一例;1980年代以后,新加坡政府并没有顺应人权意识的时代潮流,继续动员国家机关修理异议分子,如在野党领导人和候选人惹耶勒南、徐顺全、邓亮洪,甚至是新航机师工业行动的领导人。

李显龙凭着父荫成为新加坡总理之后,虽然李家铁腕治国的政策不改,但李显龙可能为了凸显自己是新生代领导人,和李光耀那个世代不同,试图通过一些小动作来“彰显”其亲民和开放,包括政府在2008年宣布“放宽”互联网管制,甚至他也会和当地一些媒体主管通过电邮鱼雁往来、餐叙,以体现“听取民意”的作风。

然而,新加坡毕竟还是李氏家族的家天下,只要是家天下,就不可能民主开放和允许自由言论。李显龙的民主开放玩假,在余澎杉一案暴露无遗。新加坡检方撤销因余澎杉批评李光耀而触犯《反骚扰法令》的罪状,无非是“避嫌”,以回应国际舆论非议李光耀批评不得的专制作风。今年5月12日,新加坡法院裁决余澎杉触犯“散布猥亵物”及“侵害基督徒情感”的罪名成立,无疑是廉价而荒谬的罪名。

余澎杉一案演变至今,新加坡政府俨然失控了。新加坡政府逮捕和提控余澎杉时,估计是认定可以一如过去修理异议分子那样,经由警察、法官和监狱令他噤声,然后雁过无痕。不料,余澎杉被捕、被提控,甚至被定罪后,都没有轻易屈服,他继续发表,甚至拒绝缓刑。余澎杉在李光耀治丧期间发布短片,无疑挑战了自恃不可侵犯的李家专制政权,其后的顽抗更是进一步打击李家政权的自信和合法性;面对这么一个不畏虎的初生之犊,李家政权的杀手锏看来就是把他归类为精神病患,以此证明余澎杉的言论是不理智的疯言疯语,才能藉此“否定”余澎杉的批评和批评的正当性,以及维护李家政权的合法性。

李显龙努力想要摆脱李光耀的影子,但一个16岁中学生就令他“破功”,与其说是余澎杉厉害,不如说是李显龙自食其果!

庄迪澎长期观察及评论本国媒体业、新闻自由与政治变迁,他认为推广传播学教育和媒体识读是新闻自由运动的重要工作,而且只要发言的自由意志仍在,知识分子的声音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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