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是便民,不是扰民!

来源:每日蚁论    2015年6月11日 上午 10点30分

直言不讳:最近发生两件“衣着”争议,两名女士分别前往陆路交通局和雪州士拉央市议会办事,却因衣着不符规定,前者依指示穿上“纱笼”,后者则因拒绝这么做而差点不得其门而入。这两件事,一件发生在国阵掌管的部门,一件发生在民联执政的地方政府,但与其说是“孤立事件”,不如说它是公共服务部门甚至是整个国家对“服务民众”的心态本末倒置的结果。

政府部门有“衣着规定”,并不是最近才有的事,甚至20多年前国立大学早已规定学生在哪些场合必须穿有领衬衫、长裤,女生裙子必须超过膝盖等等。

如今,即便是让民众报案的警察局也张贴衣着Do & Don’t的告示,图文并茂说明“应该”和“不应该”的衣着。

若说要维护公务机关的“观瞻”,公务员有衣着规定应该较无争议,但要前往公务机关办事的民众遵守衣着规定,不仅为难民众、劳民伤财,而且也是阶级歧视的表现,毕竟那些在政府部门眼中穿着不得体者,不乏低收入人士。 我们可以理解,不论是住在乡区或市区的低收入人士,碍于财力就不常置装,或是因日常工作便利之故,平时都是穿短裤、拖鞋。

我们也可以想象,他们可能是趁着午休或向老板告假一两个小时赶去公务部门办事,结果却因衣着“不得体”而被挡驾,白走一趟。于是,他们得花一笔钱到邻近的商店买一套符合规定的服装或鞋子,或是黯然回去,第二天再告假一次前来办事?不论何者,政府部门的服装规定,对他们都造成经济负担,以及公然的歧视。 政府部门是靠着市民缴纳的税金为市民服务,一切规定皆应以“便民”为原则,让市民以最低的经济成本、最便利的方式和最短的时间办妥他们必需办理的公务。

然而,多年来,我们早已见识到各级政府的心态本末倒置,把公共服务当做“生意”,总是想方设法提高收费,理由则是不这么做政府亏很大,而政府被迫“调低”服务收费时,往往表示“政府少了若干收入”,恰恰反映了把公共服务当“生意”而非“服务民众”的心态。

讽刺的是,把服务当生意的心态虽然昭然若揭,但是提供服务时却又不遵循“顾客永远是对的”这个经商法则,反之对“顾客”颐指气使,一副官老爷的模样。

衣着规定恰恰就是这种扭曲心态造成的结果--不就是精品店才选择接待衣着光鲜的顾客吗? 这种阶级歧视其实非常荒谬,因为各级政府部门里在柜台服务市民的前线公务员也是低收入人士,但他们却得遵守上级的规定,不为同为低收入且穿着不得体的市民服务。

我们当然也可以理解,制订衣着规定的官员不是这些低阶公务员,而是公务员队伍中领高薪的“贵族”、“精英”,他们以他们的“想象”认定,(多)买一套像样的衣服或鞋子也不会花多少钱。这只能说是不知民间疾苦啊!

庄迪澎长期观察及评论本国媒体业、新闻自由与政治变迁,他认为推广传播学教育和媒体识读是新闻自由运动的重要工作,而且只要发言的自由意志仍在,知识分子的声音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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