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華‧為何重劃選區這麼難?

《星洲日报》2015-02-26 10:46

如果你瞭解選區劃分的“奧妙”所在,你就不難理解,為何重劃選區問題拖了整整4年,仍然還處在膠著狀況。

根據聯邦憲法,國州選區必須8年就重劃一次。而上一次的重劃選區,是在2003年,所以重劃選區的工作,早在2011年就須進行了;但因為當時及現在國陣在國會都沒有三分之二的優勢,所以重劃選區的工作一直擱置至今,始終得個講字而已。

除非修憲,否則重劃選區須在國會須獲得三分之二國會議員支持通過才能生效的事實,將無法改變。

目前國會共有222個議席,當中,國陣擁有133席,距離三分之二仍差15席。換言之,除非獲得反對黨的認可,或者爭取到足夠反對黨國會議員的支持,否則,重劃選區案不可能在國會獲得通過。

如果這次新的選區重劃草案不能過關,選委會就必須等到8年之後,才能進行新的選區劃分工作。這是聯邦憲法的規定。

我國最遲須在2018年舉行下一屆大選,那是3年後的事。如果到時朝野仍無法在重劃選區的課題上取得妥協,那下一屆大選,國會選區將維持現狀,國會議席也會維持目前222席的數目。

如果以2013年第13屆大選的結果為準,國會選區不重新劃分,獲利將是國陣。在第13屆全國大選中,儘管民聯取得高達562萬張票(50.83%),超越國陣獲得的523萬張票(47.42%),但國陣仍以贏得133國席蟬聯執政。顯然,國陣能贏得第13屆大選,靠得是選區劃分的優勢。

民聯輸在選舉的遊戲規則,要改變,除了改革選舉方式,同時更公平地重劃選區。但民聯不相信選委會,不在國會上投讚成票,重劃選區草案如何可以過關?

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宣稱,選委會在進行選區重劃工作時,絕不會偏袒任何政黨,但選委會在選區劃分上偏向有利於執政黨,在世界是個普遍現象。選區劃分出現嚴重偏差,在馬來西亞是個誰也不能否認的事實。這也是馬來西亞民主政治里最為人所詬病的其中一點。

我國聯邦憲法原本有規定選區人數不能超過一定平均值。在1955年,每個選區的選民人數與平均值之間的差距,規定不能超過33%;1957年,有關的差距被減至15%;1962年,又恢復為33%;但在1973年,國會卻通過修憲,完全廢除了選區之間的差距上限。這麼一來,選區划分不公的現象,就愈來愈嚴重了。

由於選區人數劃分存在著大的差異,在我國,有的國會議席須由十幾萬人選出,有的國會議席卻只須區區1萬多人就可以作出決定。這已嚴重違反了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民主原則。

除非選委會能公正不阿,不偏不倚,成為真正中立的機關;否則,公正的重劃選區的承諾,誰會相信?民主選舉里票票等值的日子,我們拉長脖子,繼續等吧!

(星洲日報/若有所思‧作者:林明華‧《星洲日報》執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