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4-12-01 10:25
(柔佛‧古來30日訊)愛護華教人士拿督斯里莊智雅指出,董總8名中央常務委員聯署要求重選新屆董總中央委員會的議案,在法律上等於越權,一旦違反章程進行改選,若有會員以此向社團註冊局投訴,董總將會瓦解。
也是峇都區前國會議員的莊智雅今午與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及柔州愛護華教聯合會籌委會主席許炳正,在古來舉行的“揭露華教裡`組織道德淪喪者’奪權的真面目”講座前的發佈會上,作上述表示。
他指出,從法律角度及在董總的章程裡,並沒有賦予權力讓中央常委要求解散董總中央理事會,要求重選即等於要解散中央委員會。
他認為,如果特大成功召開並進行改選,將違反董總章程,只要有一名董總理事會成員以此向社團註冊局投訴,註冊局官員接獲有關違反章程的投訴,依據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13(1)(c)條例調查董總,董總將會被取消註冊及面臨瓦解。
他指出,根據董總章程5.21條文和5.22條文,並沒有賦予會員權力開除主席或其他中央理事。
另一方面,在華小課題上,他在講座會上呼吁教育部不要一直修改各語文科的上課時間長度,也不要一直增加馬來文科教課時間,並希望在沙巴州學校增加土著馬來文上課時間僅作為一個個案來處理。
彭茂燊表示,若要“倒鄒壽漢”,必須要有證據,若沒有證據,只會“搞壞”事情。
以上講座由柔佛州愛護華教聯合會與古來區鳳凰友好聯誼會聯合主辦,出席者約有100人。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