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寶卿‧政府工程合約,走後門?

《星洲日报》2014-11-26 10:21

首相夫人羅斯瑪聲稱,有人冒用她的名字競標政府工程,呼吁政府各單位切勿批准任何用她名字競標的人。

想必是有人為了爭取政府的工程,攀權附貴,抬出了首相夫人的大名,暗示她在某某公司擁有多少股份,逼得她不得不出面澄清。

不過,首相夫人說:“任何人要獲得政府工程,應該自己去找首相納吉”。這句話,卻給人極大的聯想空間。

過去政府工程競標有個不成文的慣例,便是與巫統及國陣成員黨建立良好關係的承包商,通常都能輕易以很好的價錢獲得政府工程。

但現在的政府,常把“透明化施政”掛在嘴邊,又講究國家關鍵成效,任何政府工程或採購計劃都應該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從眾競標者中挑選有素質和標價合理的承包商。

例如財政部通過“My Procurement”官網,公佈政府各類採購工程項目,包括採購工程類別及獲得競標的承包商及開標價格的方式,便是其一。根據該官網公佈的公司名字,獲得競標工程的承包商顯然並非一些兩令吉空殼公司或“阿里巴巴”承包商。這種招標方式,說得上公開透明,可以杜絕貪污、賄賂等各種弊端。

不過,很多時候,政府工程的招標過程,仍存在許多潛規則,包括被指以朋黨關係、種族因素決定得標者,以致公開招標的公信力受到置疑。

建築業的華裔承包商申訴競標政府工程,即使具備實力,成功機會仍微乎其微,所謂的公平競標便失去意義。

更引人詬病的是,連投標的程序都省了,政府找某公司洽商,然後直接頒發工程合約,例如政府不久前暫緩落實的“燃油津貼合理化計劃”的管理合約,並未公開招標,而一個大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之前獲得的一項發電廠工程計劃,也是通過直接洽商方式獲得合約,招致業界的批評。

競標欠缺公平,便容易衍生黑箱作業,製造貪污舞弊機會,並讓一些不符合資格的朋黨企業通過政府的工程合約謀取巨額利益,或在建築界形成“阿里峇峇文化”。總稽查司報告多年來不斷揭發的各種工程弊端,皆是因為招標程序不公,遴選了不符資格承包商所致,非但浪費公帑,也影響政府的形象。

政府工程和貪污問題往往被視為孌生兄弟,主要是目前的相關法律出現弱點,讓不法者有機可乘。根據反貪污法令第23條文,只要公務員預先在競標遴選會議告知有親屬參與競標,並離開會議,若其親屬獲得工程並不算違例。

這項條文顯然極大漏洞,即使有關公務員不涉貪污,也有裙帶嫌疑。反貪污委員會也看到了此條文的灰色地帶,今年3月要求政府修改條文,完全限制內閣成員、州行政議員或政府官員的親屬獲得工程或參與競標政府工程,只有這樣才能杜絕貪污行為。不過,有關要求迄今沒有下文。

政府要落實“透明化施政”,必須在工程競標方面建立明確及透明的制度,所有承包商只要符合資格,便可通過公平競標的方式取得工程合約,如此一來,便不會有人為了工程合約而冒用首相夫人大名,也不必上門拜求首相。

(星洲日報/遊走邊緣‧作者:陳寶卿‧《星洲日報》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