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雪州苏丹委任大臣的权力不是绝对的

来源:每日蚁论  2014年8月29日 上午 10点00分

直言不讳:对于雪兰莪州务大臣危机,我肯定若所有的干系者,包括王宫、政治人物和媒体跟着一份叫做宪法的指南内条文为法律,那么事件将不会演变至如此田地。请记得,这些条款都是依循英国西敏寺宪法惯例所编纂的。因此,1957年雷尔委员会才会在联邦宪法最终定案时,在报告里嘱咐我们必须要观察那些百年的政治行为。

若要洞察此议题,我们就必须简述关于此事的法律。我们要谨记, 不能单从文本理解宪法,必须将其放在一个框架里来阅读,即民主和法治为优先处理。

以此而论,苏丹委任州务大臣的权限,就如国家元首和州元首(无统治者州属)一样,不能以为他能随意而为。事实上,唯有当议会对职位人选出现不确定之时,苏丹才会有权力。而这种不确定情况,就叫做“悬峙关会”。

若出现这样的局面,他就会要求议会提出个名字,若还是不确定,他就可能解散议会,召开选举。这让人民有机会基于他一个政府,以劝解他。

然而,在现代,常会是政党决定由谁来领导政府,因此过去委任首相,都不曾出现问题,这也成为了既成事实。一州首长,就只是作为正式仪式的主席,将委任信交给议会多数党选出的领袖。

因此,领袖就在实质上接受了委任信。这就是西敏寺制度下内阁制政府的精髓,首相和内阁是向议会负责,而不是王宫。

这就是1969年的时候,513事件发生后,东姑阿都拉曼转移权力至敦拉萨背后的法律解释,这同样也解释了2003年时,敦马哈迪医生转移权力至敦阿都拉的行为。

另一个在国家元首面前发生的,就是2009年时,阿都拉将权利交给了拿督斯里纳吉。今年初,我们目睹了丹斯里泰益退下州首席部长一职,让丹斯里阿德南继承。在这个例子中,甚至是州元首愿意放弃位子,意欲将位子让给泰益! 同样的事,在一个月前也发生于登嘉楼,就在巫统决定拿督阿末拉兹菲为新任州务大臣, 拿督斯里阿末赛益必须走之后的三个小时,苏丹就将委任信交给了新州务大臣。

实际上,发生在雪州也是一样的:雪兰莪州议会的多数政党要换人领导州行政。理由很清楚: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选择不理会去年大选的宣言而行事,还自把自为。

尽管如此,苏丹却要让卡立留任至8月11日,其实应该首要咨询其所代表的政党,即人民公正党。特别是两天前,当卡立已遭该党开除后,就应当如此了。

然而,苏丹却出乎预料:在要求卡立留任后,尽然拒绝觐见拿督斯里安华。以他在君主立宪的位子而论,其实应当处于政治斗争,而如今所做的是不合乎宪法的,如此一来王宫将会遭看成偏袒和具有党性。

在之后的8月25日,安华说,该党还在等待御准觐见苏丹。这是令人困惑的,因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已于8月14日以法庭宣誓为证,56位议会议员中的30位支持她。此法定宣誓有效的让公正党主席为雪州的候任州务大臣。法庭宣誓的实质作用为:一、摘除了苏丹委任州务大臣的权限;二、让解散雪兰莪州议会成为没有必要之举。而如今发生的是有违宪法和民主。

若研究过马来西亚的法律和执法,也许值得注意在英国发生的事。1990年,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强势首相撒切尔夫人遭所属的保守党落下后,并未有所行动。至于权利转移的过程并不顺利,因危机触发了党内的领导人竞争。最终,撒切尔夫人内阁的财政大臣梅杰冒起胜出,同时获允许接受白金汉宫的委任信,组建新保守党政府。

雪兰莪王宫应当让旺阿兹莎效仿之。她等得够久了,雪兰莪的人民也有权力让州回复正常。

Abdul Aziz Bari博士曾任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教授,如今于雪兰莪工业大学任教。他也是智囊机构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所(IDEAS)的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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