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介入难解改教争子案 资深律师指修法是唯一途径

《当今大马》2014年6月27日 傍晚6点00分
总检察署昨天宣布介入改教争子案,并考虑交由联邦法院寻求解决方案。不过,部分律师认为,此举恐怕无济于事。

他们指出,唯有政治领袖拿出勇气,一举修正相关的联邦宪法,与现有的中央和州属法律,才能彻底解决改教争子案。

资深律师慕拉里梅弄(Muralee Menon)表示,未成年孩子改教问题的解决,需要修正宪法、中央与州属法律,否则总检察署终将碰壁。

他接受《当今大马》专访时表示,尽管首相纳吉之前曾表示,将探讨修法,但是他显然担心选举的反弹。

纳吉忧失穆斯林支持

“我明白,纳吉或许觉得修法带来的损害,令他丧失马来人与穆斯林的支持。然而,这才可以一举化解(争子案)僵局。”

其实,总检察署已非首次介入改教争子案,它过去曾插手苏芭希妮(R Subashini)与莎玛拉(S Shamala)争子案,但最后无功而返,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曾参与莎玛拉争子案的律师慕拉里梅弄(右图)说明,作为国内最高法律的联邦宪法、《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和离婚)法令》、《1961年婴孩监护法令》,以及各州伊斯兰法令,都应一一加以修正,以解决类似的争议。

须修法解决争子争议

慕拉里梅弄指出,现有的法令允许父母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下,单方面替未成年孩子改教,这种方式在一些州属被允许。

“我担心的是,总检察署干预之举于事无济,除非现有法律与宪法修正,否则将无从解决问题。

“当我在莎玛拉争子案中代表孩子的爸爸再也卡尼斯(M Jeyaganesh)。在首相阿都拉和纳吉治下,都传出将探讨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的问题,以及修法。

联邦律师无法提理据

“惟,在案件了结后,经过多年,仍不见任何修正案提呈(至国会)。”

内阁于2009年4月23日议决,夫妻任何一方改信伊斯兰教,孩子必须按照两人结婚时的共同宗教抚养。内阁也决定,夫妻任何一方在改教前,也必须按照民事法执行离婚事宜。

他续称,当总检察署干预莎玛拉争子案,总检察署委任的高纪联邦律师无从提出本身的争论点,反而是借助其陈词内容,作为其庭上争论的理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