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听证会•印度男子付12令吉获身份证

《星洲日报》国内 2013-01-31 09:58

292x300.2013.01.31.kk130j01.jpg 纳昔尤索夫到沙巴6年就获得身份证。(图:星洲日报)

(沙巴•亚庇30日讯)一名印度男子於1982年从印度抵达沙巴,6年後以支付12令吉在哥打马鲁都国民登记局申请身份证,并在两个月成功取得蓝色身份证,3年後登记为选民,至今曾投票3次。

以第44名证人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会供证的纳昔尤索夫表示,他於1982年持印度护照随伯父到沙巴,并在哥打马鲁都斗磨售卖衣服长达5年,尔後曾到吉隆坡工作,之後返回沙巴用友人名字开了两间餐厅及妻子名字开了间手机店。其妻子是担布南的杜顺人,两人育有一子。

他表示,1988年其通过亲友得悉“大马政府发出身份证"的活动,於是前往哥打马鲁都国民登记局申请身份证,当时共有约1千人在当场进行申请,包括印度人、巴基斯坦人等各种族人士。

填表格2个月内获身份证

他表示,他当时并没有任何证件,包括没有报生纸或宣誓书,他只在国民登记局官员填妥的表格打印上指纹、交上2至4张照片、支付12令吉,在两个月内就获得了蓝色身份证。

他也表示,他在取得蓝色身份证3年後,即於1991年登记为选民,并曾投票3次,上一次投票是在亚庇的选区,还惋惜表示所支持的候选人落选了。

纳昔在回答执行官再米尔阿里宾的问题时也表示,其身份证的出生地及地址是在斗亚兰的甘榜比龙基斯,当被询及有关出生地是否正确是,他起初难以启齿,仅以“不能说是对的"回应,至到数次询问下才表示有关出生地并不正确。

他表示,其在获得蓝色身份证後也成功换取大红花身份证,以及至今的最新款大马卡;他不清楚身份证号码中间的12代号是代表在沙巴出生,其并不符合资格。

他也表示,他曾使用大马护照两度返回印度游玩,如今他已没有印度国籍,只有大马国籍,“我在印度不能投票。"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