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大集会抵触禁区法令 蔡添强表罪成立

《光华日报》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凌晨十二时五十九分

(吉隆坡29日讯)在净选盟428大集会抵触禁区法令的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今日在地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地庭谕令被告出庭自辩。

法官玛目阿都拉在控方证明蔡添强的表面罪名成立后,择定下个月29日起一连两天,让蔡添强自辩。

现年49岁的蔡添强也是人民公正党副主席。他在参与大集会时被捕后,被送往吉隆坡警察训练中心的临时扣留所。

蔡添强被控违抗警官拉惹古柏的指示,拒绝离开1975年禁区条例下被列为禁区的地方,即吉隆坡警察训练中心。根据控状,蔡添强是在1959年禁区法令第4(2)条文下被控,并可与第7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入狱达2年,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