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2-08-01 10:15
拉京奥津被撤职,即日生效。(图:星洲日报) |
(吉隆坡31日讯)首相署今日宣布,拿督斯里拉京奥津被撤除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职。
首相署在文告中说,国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今日御准撤销拉京奥津受委为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职的委任,并即时生效。
这项撤销委任是依据联邦宪法43(5)及43A(3)条款作出。
**拉京拒置评
另一方面,在亚庇,针对被撤除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职一事,也是保佛国会议员的拉京通过新闻秘书嘉法示,暂不予置评,并会在适当的时候才作出回应。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