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銘•
《当今大马》2012年8月21日 中午12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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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联邦法院曾裁决反跳槽法违宪,但槟首长林冠英今天宣布,槟州行政议会将商讨是否在下一次州议会中制定《反跳槽法令》,作为重新立法的试金石。
“我会在下一次槟州行政议会中建议,重新检讨(revisit)及决定槟政府是否在下一次州议会通过《反跳槽法令》?”
“我们的立场始终如一。虽然联邦法院宣判违宪,但我们应该重新检讨,因为我认为,有关案件裁决错误,即使一些部长也如此觉得。”
反跳槽法的合法性曾在1992年被挑战,联邦法院五司针对吉兰丹回教党议员诺丁沙烈案裁决,反跳槽法违反联邦宪法赋予的自由结社权。
借此证明当局双重标准
此外,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质问总检察长及中央政府,是否准备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对付巫青团,因为一个名为“马来西亚巫青团”的面子书页面刊登了挑衅宗教情绪的讯息。
“但是,我今天的质问不是要支持有关法令的修订,只是要证明当局是否双重标准及此法律是否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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