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喻前州长涉坠机“阴谋” 杨德利诽谤罪成赔百万

《南洋网》2012-02-29 18:48

292x300.2012.02.29.120301a06_c1195-0.jpg 杨德利(右二)向沙巴立新党主席拿督杰菲里吉丁岸(右)说明,他将针对高庭判决提出上诉。左为律师沈观益。

(亚庇29日讯)亚庇高等法庭周三上午审理两名沙巴州前任首席部长的诽谤案,判拿督杨德利败诉,必须赔偿丹斯里夏里士100万令吉损失及负责堂费。

杨德利是于1996年担任沙巴州首长2年。夏里士即于1976年担任州首长至1985年。

杨德利聆听判决后,在庭外安慰支持者,要他们保持冷静之馀,也表明他会针对法官的判决提出上诉。

前首长坠机夏里士接任

前年在州内举行的一项石油研讨会听到东姑拉沙里讲诉当年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纳闽谈及由国油负责沙巴州石油开采权期间,1976年6月6日一架载着州首长敦弗史蒂芬及多名州内阁部长由纳闽飞回亚庇,在新布兰上空坠落,导致全机人员全部丧生,2周后,夏里士即代表州政府与国油签署合约。

杨德利觉得东姑拉沙里的言论,令坠机事件可能存有阴谋,因此于2010年4月5日发表文告,要求政府当局重新调查;但夏里士即认为,杨德利的言论对他造成诽谤,因此入禀法庭,采取民诉讼杨德利诽谤。

他把杨德利及沙巴进步党列为首及次答辨人。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曼斯比里在下判时指出,答辩人杨德利发表的言论,暗喻夏里士事先知道有事会发生,因此后者先行离开飞机,当飞机坠落导致当时的州首长敦弗史帝芬身亡,夏里士即接过州首长职。

言论涉“刑事”“行剌”

他说,杨德利的言论指到“刑事”和“行剌”,连想到约翰肯尼迪、马丁路特金等人被行剌,因此对起诉人已造成诽谤。

他说,答辨人 在审讯期间及书面陈词时,继续攻击起诉人的人格及公信力,主张起诉人是一名退休从政者,已是一文不值。

法官认为,判答辨人赔偿起诉100万令吉是合理,8%年利息即由文告刊登日开始算起至到赔偿额付清。

夏里士没有出廷聆听判决。沙巴进步党近百名党员及支持者于上午8时云集在法庭等待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