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誹謗林冠英罪成‧《前鋒報》隻字不提

《星洲日报》2011-12-16 09:00

(吉隆坡15日訊)民主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說,檳城高庭司法專員昨日判決,巫統黨營報紙《馬來西亞前鋒報》於2010年12月20日報導“林冠英無禮”一文,誹謗檳州首席部長兼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罪成,該報必須賠償原告20萬令吉以及 2萬5千令吉堂費,但是今天的《前鋒報》對此官司一字都不提。

他發表文告說,假如打贏官司的是《前鋒報》,應該沒有人會懷疑頭版不會出現這則新聞。

“儘管《前鋒報》因此判決不利於他們而決定隻字不提,但此舉證明《前鋒報》過去3年來變得如何不負責任與窩囊。”

“既然《前鋒報》為巫統報紙,則馬來西亞人有權知道,身為巫統主席的納吉是否會‘清理門戶’,確保《前鋒報》停止一切針對民主行動黨、民聯領袖的極端主義、種族主義、反一個馬來西亞的謊言。”

(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