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總:廢除《拉薩報告書》“最終目標”‧應以多元取代單元教育

《星洲日报》2011-11-23 08:19

(吉隆坡22日訊)董教總呼吁政府在檢討《拉薩報告書》時,首要任務就是廢除“最終目標”,並以多元化教育政策取代現有的單元化教育政策,貫徹各族平等和尊崇多元的精神。

“我們認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解決華教長期面對的種種問題,而這也是全體華社不能夠妥協,必須全力爭取的基本權益。”

董教總今日在文告中說,他們非常關注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指教育部已經成立一個由國內外專家組成的委員會,以檢討《拉薩報告書》一事。

“有鑒於教育部檢討《拉薩報告書》,將對我國教育領域影響深遠,因此我們吁請政府聽取和採納民意,與各族群文教團體,包括與董教總進行對話,以真正在制度、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等方面保障各源流母語教育的平等地位、生存與發展,公平對待及發展各源流學校。”

“最終目標”不利母語教育

1956年《拉薩報告書》的第12條文提出了教育政策“最終目標”,即落實一個以國語為主要教學媒介語的國民教育制度。董教總認為這是十分不利於華印裔等民族母語教育生存與發展的條文,政府在制定教育制度、法令、政策和行政措施時,都以“最終目標”做為中心思想和指導原則,以落實單一源流學校的目標。

“當《拉薩報告書》發表後,以教總前主席林連玉為首的華教團體曾經與時任教育部長的拉薩會談交涉,而拉薩也同意不把‘最終目標’列入《1957年教育法令》。”

保障各族發展母語權利

因此,董教總認為上述法令較符合大馬多元民族國情的教育法令,因為該法令第3條文闡明的教育政策,是要建立一個為全體人民所接受的國民教育制度,以滿足他們的需求和促進他們的文化、社會、經濟與政治發展,以及使馬來語成為國語,同時維護和支持非馬來民族的語文和文化的持續發展。

“作為建國基礎的《聯邦憲法》也保障了各民族自由發展母語的權利,第152(1)條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受禁止或阻止使用、或教授、或學習任何其他語文,而且也不得影響聯邦政府或任何州政府之權利去維護及扶助聯合邦內其他民族語文之使用和學習。”

不過,董教總認為,政府長期忽略非馬來民族母語教育的生存與發展,尤其是《1957年教育法令》更是在短短的兩三年內就被當局以強調單元化教育政策,延續了一貫的單元化教育政策和狹隘種族主義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