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安法不能在法庭上审理

《新加坡文献馆》21/10/11

作者/来源: 星洲日报

(新加坡20日讯)新加坡副总理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张志贤说,最终须为国家安全负责的是政府而不是法官,因此内部安全法不能被把嫌犯提控上庭的恐怖主义法取代,内安法处理的桉件也不能在法庭上审理。

张志贤昨天在国会说:“决定哪些对新加坡的安全威胁应动用到内安法,这需要判断。而这判断必须由当时的当选政府来做,并以当时的情况作考量。”

面对威胁需先发制人

他表示新加坡目前面对恐怖主义、颠覆份子、宗教及种族极端主义和间谍等多方面威胁,将来也可能面对一些目前无法预见的威胁。这是为甚麽新加坡需要一套如内安法这样,赋予政府预防性拘留、先发制人等较广泛权力的法律。

他说:“随着时代和情况的变迁,法律的具体细节也许会改变。但目前而言,我们需要内安法这面盾来保障我们,并让我们受到严重或甚至永久伤害之前,迅速及有效地应付这些威胁。”

继马来西亚首相纳吉上个月宣佈废除内安法之后,新加坡掀起有关内安法的讨论,内政部上个月发佈了多达4份文告回应废除内安法的呼声。

制定措施防止滥用

新加坡国会昨天第三天针对总统施政方针展开辩论,张志贤用了至少半小时,详细叙述内安法过去半个世纪如何维护了新加坡人的安全、政府如何制定出一套防止内安法被滥用的保障措施,为的是要向民众解说保留内安法的必要。

张志贤强调政府并不轻易引用内安法。“政府是在面对重大威胁,当其他法律都不足以应付的情况下,逼不得已才引用内安法。”

70年代马共策划35起纵火桉‧新引用内安法逮800多人

张志贤指出,1970年至1974年间,马来亚共产党在新加坡至少策划了35起纵火及爆炸事件。

1970年代共800多人在内部安全法下逮捕,并向其中235人发出拘留令。

他详尽地叙述新加坡过去半个世纪在甚麽情况下引用内部安全法,包括政府从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末引用内安法来对付马来亚共产党。迈入90年代内安法只用于对付几宗间谍桉件。

他说,2001年美国遭受九一一袭击之后,内安法在维护新加坡免受环球回教极端恐怖主义侵袭方面,起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