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高庭裁定马澳互换难民非法•下令澳政府不准遣难民至大马

《当今大马》马新社2011年8月31日 傍晚 5点03分

澳洲高庭今日裁决,澳洲政府与大马政府于2011年7月25日所签署的“难民交换协议”并不合法,同时下令澳洲移民和公民事务部长克里斯鲍恩及其部门,不可把澳洲境内的寻求庇护者,转交给马来西亚政府。

《澳联社》报道,澳洲高庭承审法官是基于“除非接收难民的国家在法律约束下提供难民有效的保护(在确认难民地位后),否则澳洲政府不可把寻求庇护者转交给相关国家”之理由,一致裁定澳洲政府同意和大马互换难民并不合法。

大马没签难民公约

c521310a836fac1d17249edf30002a72.jpg这是因为马来西亚并没有签署联合国难民公约,其国内法律也不承认“难民”的地位。

高庭主审法官罗伯法兰彻说,接收难民的国家也需具备一个有效的程序,去评估这些寻求庇护者需要什么保护,并在难民被安顿到其他国家或决定回去原来的国家之前,向难民提供保护。

“但马来西亚并没有签署联合国难民公约或相关协定,澳马代表于2011年7月25日所签署的协议,澳洲也说明了它同意马来西亚在难民处理事务上,不受法律的约束,以及马来西亚的国内法律,并不承认难民的地位。”

澳洲高庭同时还裁定,未满18岁又没有亲人陪伴的寻求庇护者,在未经澳洲移民和公民事务部长的书面同意下,不可被转移到第三国家。

打击澳吉拉德政府

随着高庭今日裁决澳洲和大马签署的互换难民协议不合法,澳洲政府的难民事务处理策略无疑是受到了重大打击,因澳洲政府原想通过把难民转交给马来西亚的做法,来吓阻寻求庇护者继续蜂拥进入澳洲。

澳洲越来越严重的难民潮,已成了吉拉德政府所面对的主要挑战之一。而澳洲现在不只不能把原本安排好的800名难民交给马来西亚,同时还须按照协议,接收大马方面的4000难民。

根据马澳互换难民协议,澳洲在3个星期前已把第一批为数41名包括未满18岁的寻求庇护者,遣送到圣诞岛,以便让大马政府接收。不过,这41人在抵达圣诞岛后,开始绝食抗议,他们的代表律师也入禀法庭申请禁令,阻止澳洲政府将他们遣送至大马。

如今,随着法庭有了上述裁决,这批寻求庇护者总算永远避过了必须被遣送到马来西亚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