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福涉及欺诈案被判罪成·拉菲兹促反贪会重查巨款案

《当今大马》2014年2月27日 下午2点30分

沙巴商人谢天福因为涉及一宗250万令吉欺诈案,而被判罪名成立,必须入狱1年及鞭笞1下。公正党就敦促反贪会应该重新调查谢天福涉及的4000万令吉巨款案,以及沙巴首席部长慕沙阿曼和这笔巨款的关系。

公正党策略主任拉菲兹今日在文告中表示,欢迎反贪会昨日成功将谢天福入罪,并认为这证明了反贪会的能力。

“这次成功提控谢天福,证明反贪会有能力很好收集证据,来确保提控成功。”

根据媒体报道,谢天福是被控于2004年6月欺骗Peluamas私人有限公司的阿古斯哈山,若要取得沙巴卡拉巴干森林商用木材的伐木新建,就必须符合3项条件,包括缴付300万令吉作为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以及每立方米木材支付25令吉的佣金。

承审地庭法官埃尔希在下判时表示,控方证人已经供证否认巫统曾经要求所谓的政治献金,因此她宣判谢天福罪名成立,不过她也批准暂缓刑罚,让谢天福上诉到高庭。

为何伐木公司相信谢天福?

拉菲兹指出,谢天福这次被判有罪再次引发许多疑问,特别是他作为一名商人,为何能让伐木公司相信他可以影响政府批发伐木执照。

“谢天福在政府里面并没有任何职位或影响力,因此他本身并无权提供伐木执照。”

“他可以从伐木公司收取钱财的事实,反映伐木公司和业者知道他是中间人,代表一些有权可以决定伐木执照的特定单位。”

他表示,这项判刑只是加强之前针对沙巴首长慕沙阿曼的揣测。

“之前各种转移款项的资料、反贪会证词和香港廉政公署传来的资料,显示的确有4000万令吉现金的转移,但是却没有受到贪污调查,因为这笔钱被指是给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

人民仍会监督会否提控大鱼

拉菲兹表示,基于这项有罪判决,他呼吁反贪会重新调查慕沙阿曼和4000万令吉巨款案,因为这些转移款项的证据都涉及谢天福本人,而这些款项被指是向伐木公司收取。

“虽然这次针对谢天福的判决显示反贪会表现改善,但人民将会观察反贪会未来是否会提控其他同样涉及的高官。”

“否则,反贪会将会永远被视为只是提控江鱼仔,却放过大鱼。”

谢天福是在2008年8月14日在香港赤腊角国际机场,因为携带1600万新币(相等于4000万令吉)出境,引起香港廉政署怀疑他洗黑钱而展开调查。此案也引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针对沙巴伐木贪腐问题,展开广泛和深入的调查。

反贪会宣称是巫统政治献金

砂拉越报告引述消息指出,反贪会2010年调查沙巴伐木贪腐案时,曾逮捕谢天福和慕沙亲信巴尼斯(Richard Christopher Barnes)。而两人坦承涉及伐木执照非法佣金活动。而反贪会当时搜查取得的大量文件显示,“谢天福是替首长收取伐木佣金的代理人”。

惟慕沙阿曼2009年9月底,已否认与谢天福拥有任何的政治或金钱来往,也驳斥谢天福是其代理人的说法。但他后来改口承认自己认识谢天福,但重申跟后者没有生意往来。

时任首相署部长的纳兹里也在2012年10月一份国会书面答覆上透露,反贪会早前的调查报告宣称,沙巴商人谢天福试图从香港携出的巨款,是给沙巴巫统的政治献金,不属于慕沙阿曼本人,因此没有贪污成分